深圳市人民政府批转市水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

深圳市人民政府批转市水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供水管网改造工作意见的通知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深府[2004]157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2004-09-25
施行日期:2004-09-25
发布部门:深圳市人民政府

正文

  市水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供水管网改造工作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批转,请贯彻执行。

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供水管网改造工作的意见
(深圳市水务局 2004年8月30日)

  为贯彻落实国家建设部、发改委、财政部和广东省建设厅、省发展计划委员会、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关于加快城市供水管网改造的有关要求,加快我市城市供水管网改造进程,降低供水管网漏损率,促进城市节约用水工作,保障城市供水水质,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充分认识城市供水管网改造工作的重要现实意义

  作为一个严重缺水城市,我市城市供水需求近十年每年以10%以上速度高速增长,2003年我市现状需水量已经超过我市水资源的可供应量。节流与开源已成为我市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当务之急。我市供水历史虽不长,但90年代以前埋设的金属管道,相当部分未做内防腐,导致管道内壁结垢、腐蚀穿孔,漏水严重,“黄水”、“锈水”现象时有发生,个别供水企业漏损率居高不下。加强城市供水管网改造工作,将有利于我市进一步节约有限的淡水资源,提高供水效率。按2003年我市自来水供水总量计,我市供水损失率每降低一个百分点,将节约用水近1500万吨。同时,管网改造工作也是我市加快与国际接轨进程、实现自来水直饮,保障饮水水质的一项重要举措,具有十分明显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分工,注重落实

  成立市供水管网改造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吕锐锋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蒋尊玉副秘书长担任,成员单位包括市水务局、发改局、财政局、物价局、规划局、建设局、国土房产局、法制办,宝安、龙岗区政府以及有关供水企业。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水务局,由主管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的开展。

  三、明确我市城市供水管网改造的目标和任务

  目标:根据国家《城市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及评定标准》,确保各供水企业在2005年底以前完成严重老化和漏损严重的供水管网改造工作,企业漏损率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标准以内;2010年,全市各供水企业漏损率统一降到8%以下;全市自来水水质全面提高,管网二次污染导致水质不符合标准的现象明显减少。

  任务:完成全市城市供水管网实施计划编制工作,做好实施计划和工程项目前期准备工作,进一步优化供水管网布局和工程技术方案;根据城市供水管网实施计划,开展城市供水管网改造工作,做到统一规划,统筹实施;2004-2010年期间,各供水企业DN>75管道更新率每年应不小于2%,DN<75管道更新率每年应不小于4%.

  四、我市城市供水管网改造工作各相关部门责任分工

  (一)结合我市城市供水水质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在现状调查基础上,编制全市城市供水管网改造实施计划,确定各供水企业管网漏损率控制标准。

  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协助单位:市发改局、财政局、规划局、物价局。

  (二)进一步加大城市供水价格的改革力度,完善自来水价格形成机制,利用价格杠杆促进节约用水。一是供水企业管网改造的投资费用允许进入自来水价格成本;二是严格控制供水企业的漏损率,自2006年起供水企业漏损率超过国家标准的,在核定其自来水价格时一律以国家标准计算,从2008年起我市在核定供水企业自来水价格时,漏损率一律按低于国家标准10%计算。

  责任单位:市物价局,协助单位:市水务局。

  (三)在工程建设中加大新型供水管材的推广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在充分调研基础上,对使用新型供水管材形成指导性意见;严格所有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中涉水供水工程的审批,制定和规范工程设计、施工和验收标准,保证工程质量,杜绝使用不合格管材,为我市自来水实现直饮奠定坚实基础。

  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协助单位:市规划局、建设局、各供水企业。

  (四)积极推进供水投融资体制改革,吸引社会资本和民间资本,通过国家开发银行、财政贴息贷款、国债基金等方式为企业提供低成本融资工具,为供水企业多方面筹集供水管网改造资金,促进管网改造工作。

  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协助单位:市财政局、水务局。

  (五)开展配套法规、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工作,制定《深圳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深圳市城市供水水质督察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

  责任单位:市法制办,协助单位:市水务局。

  (六)供水企业作为城市供水管网改造工作的主体,要严格实施城市供水管网改造计划,保证城市供水管网资金的投入力度,提高管网供水自动化监测技术,采用先进技术手段做好查漏、探漏、防漏工作,建立规范、科学的管理制度。各相关政府部门要加快城市供水管网改造工作的审批,规划、建设、城管、交通、国土房产等部门对于城市供水管网改造工作要创造一定的便利条件。

  责任单位:各供水企业,协助单位:市水务局、规划局、建设局、城管局、交通局、国土房产局。

  五、城市供水管网改造工作的监督与落实

  市供水管网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进一步建立城市供水管网改造工作的监督奖励机制,定期检查管网改造工作资金落实及计划完成情况,督促各成员单位根据分工将工作落在实处,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城市供水管网改造工作进展情况;城市供水管网改造工作要结合我市的自来水水质发展规划以及其它市政工程的建设、改造工作,统一规划,统筹建设,防止重复投资和资金浪费;要加强对工程项目的监管,保证工程质量,全面降低城市供水漏损率,保障供水水质,切实提高供水效率。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合作,指定专人负责相关工作,并在今年年底前将本部门实施方案报市政府办公厅;市水务局应会同市规划、财政、发展改革等部门尽快着手完成我市供水管网改造实施计划的编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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