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4年

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4年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畅通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市府办发[2004]129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2004-09-27
施行日期:2004-09-27
发布部门: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正文

各县、特区、区人民政府,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

  《2004年六盘水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畅通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四年九月二十七日

2004年六盘水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畅通工程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我市实施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畅通工程”工作取得的成效,切实保障道路交通管理长效工作机制的正常运行,积极应对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快交通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现代化进程,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贵州省2002年至2004实施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畅通工程”工作方案》(黔府办发[2002]46号)和省公安厅、省建设厅、省文明办制定的《2004年贵州省畅通工程实施方案》(黔公通[2004]2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服务经济建设,服务广大人民群众为根本目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紧紧围绕“政府领导,部门配合,综合治理,齐抓共管,共同参与”的原则开展工作。通过提高道路基础设施建设标准,推进城市道路建设标准化和交通管理现代化工作,提高城市居民的交通安全意识,切实提高全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水平,为全市社会和经济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安全、畅通、有序、高效、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畅通工程”工作顺利实施并取得实效,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六盘水市“畅通工程”领导小组(六盘水市道路交通综合协调委员会)。

  组 长(主 任):黄 金(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副主任):高荣光(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赵忠祥(市公安局局长)

  邹家进(市交通局局长)

  赵泽义(市建设局局长)

  李建钢(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朱国民(市规划局局长)

  成 员(委 员):王健伍(市公安局副局长、市交警支队支队长)

  李维忠(市规划局副局长)

  于鹏磊(市建设局副局长)

  刘国尧(市城管局副局长)

  杨润升(市交通局运管处处长)

  杨远高(市统计局副局长)

  张惠民(市民政局助理调研员)

  彭若平(市教育局副局长)

  杨润升(市客管办主任)

  任正国(市文明办副主任)

  市“畅通工程”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王健伍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对城市交通管理“畅通工程”工作统一领导,研究和解决实施“畅通工程”中的重大问题,协调和指导各职能部门工作,督促检查各项任务的落实和完成情况,组织当年的“畅通工程”评价的自评工作,确保既定目标的实现。

  三、工作目标

  按照市人民政府与省人民政府签订的《城市畅通工程责任书》要求,2004年六盘水市(钟山区)实现由D类城市三等交通管理水平上升到C类城市二等管理水平。

  四、实施步骤

  (一)实施阶段(2004年3月―9月)。各相关部门要明确职责,加大工作力度,拓宽工作思路,发挥自身优势,将“畅通工程”与“卫生与秩序”评比紧密结合起来,认真组织实施并完成《贵州省2002年至2004年实施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畅通工程工作方案》、《2004年贵州省畅通工程实施方案》中提出的创建目标。

  (二)自评阶段(2004年10月)。2004年10月1日―10日,由“畅通工程”领导小组组织对我市今年的“畅通工程”进行自评,并于2004年10月20日前将自评结果报省实施“畅通工程”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各相关部门要全面进行查缺补漏,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进一步完善工作,迎接省实施“畅通工程”专家小组对我市进行初评。

  (三)初评阶段(2004年11月)。2004年11月省实施“畅通工程”专家小组将对我市进行初评,确定评定等级,并将初评结果分别报公安部、建设部。

  (四)复评阶段(2004年11月―2005年1月)。公安部、建设部将组织专家对我市进行复评。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切实加大“畅通工程”实施力度。实施“畅通工程”是提高城市交通管理水平,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提高城市品位,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实现人、车、路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将我市建设成大城市,发展为“贵州西部明珠”的需要。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切实把实施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畅通工程”纳入工作议事日程,科学分析城市交通现状,广泛开展调查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做好城市道路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提高城市交通管理水平。

  (二)公安交警部门要明确工作重点,打造精品“畅通工程”。要针对城市交通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加大“严管街区”的管理力度,保持和扩大严管效应,将治理行人、非机动车、摩托车违章和客运车辆的行车停车秩序作为交通管理上等级、上台阶的重要突破口,科学渠化路口,优化信号配时,规范交通行为,提高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的通行能力,使城市交通秩序得到根本性好转。

  (三)加大宣传力度,积极推进交通安全社会化进程。各相关部门及各新闻媒体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交通安全进社区、进学校、进单位的宣传力度,提高广大交通者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激励意识,使公民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会规范走路、会规范行车。要做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宣传工作,让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全面了解、正确运用,依法参与道路交通活动,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障交通安全,提高通行效率。

  (四)推动公交优先发展。各级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协调发展的要求,坚持政府主导、有序竞争、政策支持、优先发展的原则,加大投入,采取有效措施,争取用五年左右的时间,推动作为城市重要基础设施的城市公共交通的发展,基本确立公共交通在城市交通中的主体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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