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局(局)、县局:
现将《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泰国船舶公司征免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苏地税函[2005]3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泰国船舶公司征免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苏地税函[2005]37号 2005年3月3日
各省辖市及苏州工业园区地方税务局,常熟市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
现将国税函[2005]13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泰国船舶公司征免税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电日生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取得的保险业务收入免征营业税的批复>的通知》的通知
基本信息
正文
各分局(局)、县局:
现将《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泰国船舶公司征免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苏地税函[2005]3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泰国船舶公司征免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苏地税函[2005]37号 2005年3月3日
各省辖市及苏州工业园区地方税务局,常熟市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
现将国税函[2005]13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泰国船舶公司征免税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