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延长国道318线梁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延长国道318线梁平境内大河坝至七桥段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年限的批复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渝府[2004]287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2004-10-31
施行日期:2004-10-31
发布部门:重庆市人民政府

正文

梁平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延长国道318线梁平境内大河坝至七桥段车辆通行费收费年限的请示》(梁平府文[2004]59号)收悉。

  国道318线梁平境内大河坝至七桥段公路是梁平境内的骨干公路,全长26.33公里。鉴于此段公路属收费还贷公路,梁平县通过贷款进行大修后,需延长收费年限还贷。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延长国道318线梁平境内大河坝至七桥段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年限,延长期15年,即该段公路新的收费时间从1996年9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这期间还完贷款即停止收费。

  二00四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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