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沿山沿河生态旅游带

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沿山沿河生态旅游带开发建设的若干规定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银政发[2004]143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2004-11-15
施行日期:2004-11-15
发布部门:银川市人民政府

正文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业发展的通知精神,认真落实银川市委、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业发展的意见》,把旅游产业做大做强,进一步优化我市的投资环境,实现“建设大银川,发展大旅游”的目标,现就推动我市沿山(贺兰山)沿河(黄河)生态旅游带的开发建设,加快我市旅游业的发展,制定如下规定。

  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发展战略,强化政策引导,科学规划,合理开发,充分体现银川市西夏古都、回乡风情、塞上江南的人文、自然资源优势,以银川市沿山沿河生态旅游带为依托,大力发展旅游业,打造“旅游在银川”品牌,把旅游业发展成为我市的支柱产业。

  2、发展原则:沿山沿河生态旅游带的开发建设,应坚持保护旅游资源、合理开发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坚持保护文物古迹、保护生态环境的原则;坚持统一规划,高水平设计,高标准建设的原则,促进沿山沿河旅游带的快速发展。  3、积极保护和合理利用旅游资源。妥善处理好自然景观、人文景观的保护、开发和发展的关系,注重保护沿山沿河的西夏王陵、贺兰山岩画、拜寺口双塔、水洞沟遗址等文物古迹和生态环境。旅游项目建设,必须符合旅游总体规划、生态保护和文物保护的要求,加强旅游项目的建设管理和规划的实施、监督。

  4、做好沿山沿河生态旅游带的开发规划。规划应按照银川市旅游产业发展总体规划的要求,突出西夏古都、黄河文化和回乡风情,注重与防洪、防汛相结合。由西夏区、兴庆区牵头编制沿山沿河生态旅游带的总体规划,所涉及的县(市)积极配合。西夏区、兴庆区的开发规划须经市旅游和规划主管部门审查,报市政府批准。贺兰县、永宁县和灵武市编制的沿山沿河生态旅游带规划由县(市)政府审查后上报市政府审批。

  5、加大对沿山沿河生态旅游带基础设施的投入力度。加快道路、生态、水利、电力、通讯设施等方面的建设,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在生态旅游带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资金支持,市财政每年安排200万元作为沿山沿河旅游带基础设施开发专项资金,用于扶持沿山沿河旅游事业发展。西夏区、兴庆区也要设立相应比例的沿山沿河旅游专项资金,并逐年加大对这两个生态旅游带的投入。

  6、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对旅游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大力推行投资主体多元化,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广泛吸引区内外企业、个人以合资、独资、承包、租赁、股份制等形式,投资建设、经营沿山沿河旅游带的旅游业。凡在沿山沿河旅游带投资、合资、合作兴办旅游产业(不包括旅行社和流通产业)的企业和个人,上缴企业所得税按照《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业发展的决定》(宁党发[2004]17号)中规定的优惠政策给予优惠。

  7、对在沿山沿河旅游带兴办旅游产业(不包括旅行社和流通产业)的企业和个人,其营业税自营业之日起三年内,由同级财政按照企业缴纳的营业税税额拨付该企业用于支持企业发展。

  8、在沿山沿河生态旅游带的国有荒漠、荒山、荒滩上进行绿化、生态建设的项目,经有审批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以租赁或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使用期限为50年。

  9、凡经营性旅游项目用地,按国家有关规定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让期限为50年。对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的生态项目,免收土地出让金。对旅游设施附近的荒地可采用租赁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租赁价格为每亩每年5—30元,租赁期限不超过30年。

  1O、租赁使用集体土地的,由租赁双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进行商定,可采取集体土地使用权做价入股或联营等方式共同开发。

  11、对符合规划,在沿山沿河旅游带实施旅游项目,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工商、税务、公安、城建和旅游等有关管理部门应在规定工作日内办完所有证照手续,有关许可费用按工本费收取。

  12、对积极引进旅游项目的单位和个人参照中共银川市委印发的《关于奖励招商引资中介人暂行办法》(银党发[2004]18号)进行奖励。

  13、加快市区与旅游景点间交通线路建设。交通部门要开通各旅游景点之间的客运线路,为游客提供方便。大力开发银川市各区、县至到沿山沿河旅游景点的旅游客运专线,合理安排车辆班次,加快沿山沿河旅游景区(点)的道路、停车场等设施建设。

  14、完善旅游配套设施,加大对沿山沿河旅游带交通标志设施的投入。跨县(市)、区的旅游指示牌要整体策划,统一协调,规范设置。所需经费由市财政和相关县(市)、区财政分别承担。

  15、加强旅游安全和卫生保障工作。公安、交通、工商、卫生、旅游等部门要紧密配合,切实做好重点旅游景区(点)和旅游城市的社会治安、交通疏导、运输安全、卫生防疫、紧急救援工作,确保旅游安全,建立良好的旅游环境。

  16、加强对沿山沿河旅游带旅游景点的宣传。市政府每年安排50万元用于沿山沿河旅游带旅游形象、旅游精品的宣传促销。每年有计划地邀请主要客源地区媒体记者及重要旅行社来银川采访,扩大宣传。各新闻媒体要把沿山沿河旅游带的宣传作为重要内容,开辟旅游专栏,定期制作宣传节目,优先安排旅游公益广告,并在价格方面给予优惠。开辟沿山沿河旅游带旅游景点的宣传网页,为游客提供便捷、高效的信息服务。

  17、沿山沿河旅游带的开发工作要在银川市旅游产业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西夏区和兴庆区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沿山旅游带的规划、招商、建设、管理等工作由西夏区负责;沿河旅游带的规划、招商、建设、管理等工作由兴庆区负责。加强对旅游业的服务与管理,银川市旅游产业领导小组负责督办落实优惠政策。各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密切协作,形成合力,为旅游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促进我市旅游业的快速发展。

  18、各涉旅部门要规范管理行为,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坚决取消涉及旅游企业的各项不合理收费,积极配合旅游部门,共同为我市旅游业发展营造一个公平宽松的经营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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