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设县级防汛视讯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设县级防汛视讯会议系统的通知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明政办[2004]138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2004-11-17
施行日期:2004-11-17
发布部门: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正文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防汛视讯会议系统是在防汛系统内部借助视讯会议平台,建立一套直接、可视、快捷、高效的防汛抗旱、防台风工作体系,通过这套系统可实现电视电话会议、远程会商、培训、交流等功能。目前,省、市已建成防汛视讯会议系统,为了建立健全全市县级防汛指挥系统,市政府要求各县(市、区)务必在明年汛期前建成防汛视讯会议系统。每个防汛视讯会议系统建设点硬件设备所需的10万元资金,由市政府承担,并由市里统一招标采购;今后设备运行管理费用由各县(市、区)自行解决。目前,永安、三元、梅列的视讯会议室和基础设施(如电脑、投影屏幕等)尚未达到建设防汛指挥中心的基本条件,请务必按照省防汛抗旱指挥部的要求抓紧建设,配齐设备,以便按时完成防汛视讯会议系统建设。

二○○四年十一月十七日

新法速递

1分钟,获得律师专业解答

在线问律师

当前31,074位律师在线 , 99%用户的选择

法律快车 > 法律法规 >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设县级防汛视讯会议系统的通知
首页 立即咨询 (99.9%用户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