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省地税局关于印发《广

东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省地税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地方税务系统办税服务承诺》的通知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东地税发[2004]104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2004-06-25
施行日期:
发布部门:东莞市地方税务局

正文

各地方税务分局:

  现将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地方税务系统办税服务承诺]的通知》(粤地税发[2004]159号)转发给你们,市局补充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广东省地方税务系统办税服务承诺》(以下简称《服务承诺》)对优化纳税服务、提高办税效率,建设“务实、便民、清廉”服务型地税机关具有重要意义,各税务分局要广泛宣传和认真贯彻执行,做到公开承诺、公开监督。

  二、《服务承诺》由市局在网站公布,并统一组织印制,各税务分局要在办税服务大厅张贴(挂)。

  三、《服务承诺》第二条 “政务承诺”中“六公开”的具体内容,由市局在网站公布,并在各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大厅设置的电子触摸屏上供纳税人查阅。

  附件: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地方税务系统办税服务承诺》的通知

  东莞市地方税务局
二00四年六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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