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河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河南省地方煤矿管理条例(试行)》的决定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2004-11-26
施行日期:2005-01-01
发布部门:河南省人大常委会

正文

  河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决定废止《河南省地方煤矿管理条例(试行)》。本决定自2005年1月1日起实施。

  相关资料: 关于废止《河南省文化市场管理条例》的决定(草案)等七件地方性法规和关于修改《河南省劳动力市场条例》的决定(草案)等十三件地方性法规审议结果的报告(20041126)

  关于《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河南省文化市场管理条例〉的决定(草案)》等七件地方性法规的说明(2004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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