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昭觉县毛纺厂核销死欠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昭觉县毛纺厂核销死欠确认申请的批复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川国税函[2004]230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2004-12-01
施行日期:
发布部门: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正文

各省辖市、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常熟市、张家港保税区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4〕123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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