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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止「高空烟火施放作业及施放人员管理要点」
基本信息
正文
内政部令。
中华民国九十三年十二月二日。
内授消字第○九三○○九二五一四号。
「高空烟火施放作业及施放人员管理要点」自九十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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