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荣昌县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00四年十二月三日
荣昌县防震减灾工作联系会议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县防震减灾工作的领导,积极防御和有效减轻地震灾害的损失,保障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实现,经与有关方面协商,建立荣昌县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第一条 荣昌县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是县政府领导全县防震减灾工作的组织协调机构。
第二条 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一)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全县防震减灾工作;
(二)研究、审议防震减灾工作重大政策和措施;
(三)协调各地区、各部门之间涉及防震减灾工作的重大事项;
(四)通报重要震情和防震减灾工作情况。
第三条 联席会议由分管地震工作的县政府领导主持;成员由以下部门和单位组成:
县政府救灾办、县民政局、县地震局、县财政局、县建委、县计委、县国土局、县房管局、县经委、县教委、县科委、县公安局、县外经委、县卫生局、县市政局、县广电局、县水利农机局、县委宣传部、61893部队、县电信局、县供电局、西南农业大学荣昌校区、重庆市畜牧科学研究院、永荣煤业公司、华江机械厂、益民机械厂、人寿保险公司荣昌分公司、人民保险公司荣昌分公司。
各成员单位选派一名负责同志作为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同时指派一名联络员负责本单位与联席会议的联络工作。
第四条 联席会议建立例会制度,每年定期召开一次会议。会议主要内容:总结交流工作情况,研究、布置防震减灾工作任务,协调解决全县防震减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根据情况需要,经县政府分管领导同意也可临时召开会议。
第五条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联席会议的各项日常和应急联络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和相关工作任务。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地震局,由县地震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