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由省政府国有资产监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由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出资人职责的首批企业名单的通知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闽政文[2004]240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2004-07-19
施行日期:2004-07-19
发布部门:福建省人民政府

正文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现公布省政府授权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名单(截至2004年6月20日)。今后,省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增加或者减少以及企业名称的变更,省政府授权省国资委随时予以公布。

  福建省人民政府
二00四年七月十九日

  附件:

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出资人职责的首批企业名单(截至2004年6月20日)

  序号 企业名称

  1   福建省石油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   福建省轻纺(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3   福建省物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4   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5   福建省船舶工业(集团)公司

  6   福建省汽车工业(集团)公司

  7   福建省建工(集团)总公司

  8   福建省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9   福建省建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10  福建投资开发总公司(中闽公司)

  11  中国(福建)对外贸易中心集团

  12  华闽(集团)有限公司

  13  福建投资企业集团公司(华福公司)

  14  福建华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15  福建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16  福建中旅集团公司

  17  福建省机电(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18  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9  福建省交通运输(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20  福建省商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1  福建省地方铁路建设开发总公司

  22  福建省乡镇企业联合总公司

  23  福建省华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4  福建省天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5  福建厦门经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6  福建华侨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27  福建省医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8  福建省三联经济发展公司

  29  福建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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