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和税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和税务代理工作的通知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国税函[2004]957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2004-08-11
施行日期:
发布部门:遂宁市国家税务局

正文

遂宁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遂宁市瑞兴纺织有限公司申请适用免抵退税的请示》(遂国税发[2004]11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截止2004年6月,遂宁市瑞兴纺织有限公司内外销总额和外销比例均达到《四川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川国税函[2003]281号)规定标准,同意该公司从2004年7月起适用免、抵、退税办法办理退(免)税。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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