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金华市委办公室、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中共金华市委办公室、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的通知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市委办[2004]74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2004-08-31
施行日期:2004-08-31
发布部门:中共金华市委办公室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正文

各县(市、区)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200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金华市委办公室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4年8月31日

 200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一、汤黎路同志

  1、对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

  2、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总责。由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人事局、市监察局负责具体工作。

  二、徐止平同志

  1、对全市政府机关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

  2、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总责。由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人事局、市监察局负责具体工作。

  3、主管健全公共财政体制、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由市财政局牵头,市监察局、市审计局、人行金华中心支行配合。

  4、主管土地市场秩序整顿和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挂牌、拍卖出让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监察局、市发展计划委、市国土资源局、市建设局、市农业局、市审计局配合。

  三、陈章凤同志

  对分管部门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并主管以下专项工作:

  1、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熓孕校牎贰ⅰ吨泄?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加强党内监督,严肃党的纪律。由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直机关工委负责具体工作。

  2、巩固清理领导干部不准收受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工作成果。由市纪委牵头,市监察局、市财政局、人行金华中心支行等部门配合。

  3、深化“三项谈话”制度,完善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由市纪委、市委组织部负责具体工作。

  4、加强对“四大纪律、八项要求”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由市纪委牵头,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等部门配合。

  5、查办领导干部违法违纪的大案要案。由市纪委牵头,市委政法委、市检察院、市中级法院、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审计局等部门配合。

  四、阎寿根同志

  对分管部门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并主管以下专项工作:

  1、规范领导干部离职和退?熇耄犘莺蟮拇右敌形?。由市委组织部牵头,市纪委、市直机关工委配合。

  2、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由市委组织部牵头,市纪委、市监察局、市人事局配合。

  3、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由市委政法委牵头,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司法局配合。

  五、陈昆忠同志

  对分管部门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并主管以下专项工作:

  1、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由市农业局牵头,市委农办、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市法制办、市纠风办配合。

  2、深入推进乡镇政务公开工作。由市农业局牵头,市政府办公室、市监察局配合。

  六、卢福禄同志

  对分管部门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并负责以下专项工作:

  1、清理党政机关干部拖欠公款或利用职权将公款借给亲友的问题。由市财政局牵头,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市监察局、市人事局配合。

  2、清理党政机关用公款为干部职工购买个人商业保险问题。由市财政局牵头,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市人事局配合。

  3、深化政府机关政务公开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监察局等部门配合。

  4、推进投资体制改革,加强和改进对投资活动的管理和监督。由市发展计划委牵头,市财政局、市体改办、市监察局、市审计局配合。

  5、清理整顿统一着装。由市财政局牵头,市纠风办配合。

  6、开展行风评议。由市纠风办牵头,市机关有关部门配合。

  7、加强政府招投标统一平台建设。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国资办、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建设局、市体改办、市监察局、市水利局、市交通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工商局、金华电业局配合。

  8、继续做好行政事业单位“小金库”清理工作。由市财政局牵头,市监察局、人行金华中心支行、市审计局配合。

  9、巩固治理公路“三乱”成果。由市纠风办牵头,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林业局配合。

  七、楼国华同志

  对义乌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

  八、楼志浪同志

  对分管部门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九、王永民同志

  待分管工作明确后,对分管部门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十、俞流传同志

  对婺城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

  十一、王海超同志

  对分管部门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并负责以下专项工作:

  1、主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牵头,市审计局、市监察局、市人事局配合。

  2、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由市委组织部牵头,市纪委、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市直机关工委、市监察局、市人事局、市体改办、市法制办配合。

  3、清理党政机关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兼任企业领导职务问题。由市委组织部牵头,市纪委、市监察局配合。

  4、完善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由市纪委、市委组织部负责具体工作。

  5、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由市委组织部牵头,市纪委、市监察局、市人事局配合。

  6、规范领导干部出国?熅常牽疾欤煼梦剩牶凸?费出国?熅常牴芾砉ぷ鳌S墒形?组织部牵头,市纪委、市政府办公室、市公安局、市科技局、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外经贸局、市旅游局配合。

  7、规范领导干部离职和退?熇耄犘莺蟮拇右敌形?。由市委组织部牵头,市纪委、市直机关工委配合。

  8、落实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有关规定。由市委组织部牵头,市纪委、市直机关工委配合。

  9、深化村务公开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牵头,市民政局、市监察局、市农业局配合。

  十二、杨守春同志

  对分管部门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并负责以下专项工作:

  1、开展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专题教育。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市纪委、市委组织部配合。

  2、巩固治理党政部门报刊散滥和利用职权发行工作的成果。由市委宣传部、市委办公室、市直机关工委、市文体局、市纠风办负责具体工作。

  十三、钱苏忠同志

  对金华军分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

  十四、王挺革同志

  对分管部门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并负责以下专项工作:

  1、减轻企业负担工作。由市经贸委牵头,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市纠风办等部门配合。(下转第6页)

  2、深化厂务公开工作。由市总工会牵头,市委组织部、市经贸委、市监察局配合。

  3、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由市经贸委牵头,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市国资办、市总工会配合。

  十五、程子林同志

  对分管部门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负责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由市农业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市委农办、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市法制办等部门配合。

  十六、林一心同志

  对分管部门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并负责以下专项工作:

  1、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由市纠风办牵头,市卫生局、市药品监管局、市经贸委、市财政局、市劳动保障局、市工商局、市物价局、市体改办配合。

  2、治理教育乱收费。由市教育局牵头,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市纠风办配合。

  十七、严高文同志

  对分管部门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十八、王建平同志

  对分管部门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负责建立建筑企业市场信用约束机制工作,由市建设局牵头,市规划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监察局配合。

  十九、高鹰忠同志

  对分管部门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十、张民同志

  对分管部门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由市体改办牵头,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工商局、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法制办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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