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部分部门规章的决定

关于废止部分部门规章的决定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公安部第76号令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2004-09-03
施行日期:2004-09-03
发布部门:公安部

正文

  经2004年9月3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施行。

  二00四年九月三日

  1、《城市户口管理暂行条例》(公安部1951年7月16日发布)

  2、《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班)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1号,1989年2月1日发布)

  3、《机动车辆安全技术检测站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2号,1989年2月22日发布)

  4、《消防监督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7号,1991年9月2日发布)

  5、《农用运输车安全基准》(公安部令第12号,1993年5月13日发布)

  6、《摩托车安全基准》(公安部令第15号,1994年1月12日发布)

  7、《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20号,1994年12月22日发布)

新法速递

1分钟,获得律师专业解答

在线问律师

当前4,514位律师在线 , 99%用户的选择

法律快车 > 法律法规 > 关于废止部分部门规章的决定
首页 立即咨询 (99.9%用户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