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城市总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方案的通知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南府办[2004]66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2004-04-19
施行日期:2004-04-19
发布部门: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正文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公司),各有关单位:

  《南宁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四年四月十九日

  南宁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方案

  一、修编背景

  1、随着中国加入WTO,以及西部大开发的深入,面对城市间日趋激烈的竞争,自治区党委、政府适时提出加快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实施意见,并着重提出南宁市要在全区率先实现跨越式发展。

  2、南宁市行政区划大调整,2001年南宁市市区撤销了郊区,将郊区相应纳入五个城区管理。2003年市域范围由原来两县五城区扩大到七县五城区,市域面积由10029平方公里扩大到22287平方公里,人口由294??6万人扩大到629??7万人。

  3、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立,尤其是中国—东盟经贸博览会永久会址确定在南宁市设立,为南宁迈向国际化提供了千载难逢的历史机遇。

  4、2001年,南宁市委、市政府提出南宁市城市建设和城市管理实现“一年小变化、三年中变化、六年大变化”的“136"目标,掀起了南宁市大规模城市建设的高潮。

  5、我市现行的城市总体规划(1995~2010年),虽然对我市的城市发展作出了科学预测,但由于受当时的政治、经济条件的影响,必然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已不能满足我市快速增长的需求。

  二、修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2、建设部建规函[2003]227号《关于同意修编南宁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

  3、南宁市委、市政府南发[2001]52号《关于加快城市建设加强城市管理实现“136"目标的决定》。

  4、中共南宁市委《关于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建设大南宁的决定》。

  三、指导思想及目标

  以党的十六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精神为指导,充分把握时代脉络和南宁市的发展机遇,优化城市资本结构,突出优势资源,科学利用城市空间资源,营造空间布局合理、基础设施完善、生态环境优越的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物质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园林城市。

  1、研究加入WTO和西部大开发,尤其是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立、中国—东盟博览会永久会址落址南宁,对南宁市城市发展的影响,充分发挥南宁市作为中国连接东南亚桥梁作用。

  2、研究南宁行政区划调整后,市域城镇体系的建立,优化整合资源,突出优势,推动城镇化进程,整体提升南宁市的综合竞争力。

  3、调整城市发展规模和空间结构,合理配套安排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发挥和创造比较优势,推动城市经济发展,建立引导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城市总体规划体系,制定相应的城市发展纲领。

  四、规划年限

  2004~2020年,其中近期为2004~2010年。远景规划至2050年。

  五、技术依据

  1、《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及有关法规。

  2、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及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

  3、南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及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

  4、南宁市市域地形图、南宁市市区地形图等地形地貌基本资料。

  5、广西壮族自治区年鉴。

  6、南宁市年鉴、南宁市统计年鉴(1995~2003年)。

  7、南宁市城市总体规划(1995~2010年)。

  8、南宁市城镇体系规划。

  9、南宁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10、邕宁、武鸣、上林、马山、横县、宾阳、隆安县城市总体规划。

  11、南宁市志。

  12、南宁市人口普查资料。

  13、南宁市远景规划、南宁市综合发展空间战略规划、南宁市“中国绿城”建设与规划研究、南宁市工业布局规划、南宁市相思湖新区规划、南宁市高新区规划、南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等现有规划成果。

  14、有关经济、社会、旅游、生态环境、交通、电子、电讯、给排水、燃气等专项规划与调研资料。

  15、其他。

  六、工作机构

  成立南宁市城市总体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在南宁市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城市总体规划  原则问题的确定和发展战略原则问题的决策,协调各部门开展工作。

  (一)编制领导小组

  组 长:陈瑞贤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黄善武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规划局局长

  成 员:黄焕升 市长助理、南宁高新区管委会主任

  黄伟京 市长助理、市财政局局长

  范善齐 市委副秘书长、市委政策研究室主任

  肖莺子 市计委主任

  梁峰林 市经委主任

  黄 海 市计生委主任

  瞿赐麟 市重点办主任

  阮兆丰 市国土局局长

  魏凤君 市建设局局长

  韦藤贤 市环保局局长

  文光琪 市园林局局长

  陈建华 市市政局局长

  雷德贵 市交通局局长

  周志波 市房产局局长

  贾玉成 市旅游局局长

  陈 琪 市监察局局长

  颜石廉 市公安局局长

  谢小萍 市统计局局长

  徐邦兴 市民政局局长

  唐志喜 市商贸局局长

  傅隆政 市科技局局长

  夏建军 市教育局局长

  陈晓玲 市文化局局长

  井穗军 市体育局局长

  董秀银 市劳动局局长

  刘为民 市农业局局长

  卢礼杰 市林业局局长

  蒙天森 市水利局局长

  韦秉中 市广播电视局局长

  黄家林 南宁供电局局长

  徐维进 市邮政局局长

  杨德辉 市志办主任

  陆 健 市人防办主任

  张光廷 武鸣县县长

  温达勤 邕宁县县长

  吴 炜 横县县长

  莫树周 宾阳县县长

  陈文儒 上林县县长

  容康社 马山县县长

  唐波文 隆安县县长

  李 勤 兴宁区区长

  黄 宁 永新区区长

  黄润斌 新城区区长

  朱朝霞 城北区区长

  黄建宁 江南区区长

  李 斌 南宁经济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曾繁耀 南宁华侨投资区管委会主任

  邓卫民 南宁青秀山风景名胜旅游区管委会主任

  封 宁 市规划局副局长

  (二)编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相关工作组,负责各项具体工作:

  1、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办公室:负责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工作重大事项的协调、决策。

  主 任:黄善武 (兼)

  副主任:封 宁 (兼)

  办公室设在市规划局八楼。

  2、宣传组:负责城市总体规划编制的各项宣传工作,规划局、设计部门配合做好宣传资料的整理。

  组 长:谭 漓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成 员:市规划局、市广播电视局、南宁晚报社、清华设计院、市规划院

  3、督办组:负责检查、督办城市总体规划编制的工作进度,保证规划编制工作按时、高质量地完成。

  组 长:黄永光 市政府办公厅督办科科长

  4、编制单位:具体负责总体规划编制工作。

  主编单位:清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协作单位:南宁市城市规划设计院

  6、专家顾问组:对研究项目的重大决策提供咨询,对项目的阶段性成果进行审查。

  组 长:吴良镛 两院院士

  副组长:李京文 中国工程院院士

  成 员:陈为邦 建设部原总规划师

  邹德慈 院士、原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院长

  陶松龄 同济大学教授、博导

  戴舜松 广西区建设厅副厅长

  赵万良 上海市规划院副总规划师

  陆锡明 上海综合交通研究所所长

  黄富厢 上海市规划院教授级高级规划师

  杨佩昆 上海同济大学教授

  李 敏 广州市政园林局博士

  张定一 教授级高级规划师

  方学明 广西城乡规划设计院原总工

  七、进度计划

  本次城市总体规划编制从2003年12月至2004年12月,工作周期为12个月,整个修编工作分成五个阶段完成。分别为:

  1、2003年12月~2004年2月

  确立工作机构、设计机构、开展前期洽谈,按工作计划与编制方签定合同。

  2、2004年3月~2004年6月

  4月上旬召开市属各部委办局、各城区、开发区、各县和相关部门的总体规划编制工作会议,由市领导主持,要求各部门配合调研,提供本部门相关材料。各部门资料要求在4月20日前提交到规划局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办公室,所提供的资料必须是最新的资料,且要求必须准确、详实,并加盖提供资料单位的公章。

  编制单位开展现场调研、收集资料、调查研究,专题研究形成规划纲要,按程序评审,6月中下旬上报建设部审查。

  3、2004年7月~2004年10月

  修改充实规划纲要,规划方案设计、交流,形成规划方案初稿,召开专家研讨会,进行修改后形成初步成果。

  在8月中下旬同时将规划初步成果向市人大、市政协进行汇报,并广泛征求市民意见。

  4、2004年11月~2004年12月

  组织专家顾问组对方案进行技术审查,召开评审会评审。

  5、2005年1月~2005年2月

  根据评审会意见修改完善规划方案,12月30日前完成最终成果,按程序整理上报。

  6、2005年2月,规划上报审批。

新法速递

1分钟,获得律师专业解答

在线问律师

当前34,244位律师在线 , 99%用户的选择

法律快车 > 法律法规 >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方案的通知
首页 立即咨询 (99.9%用户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