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提高儿童购票身高限制标

西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提高儿童购票身高限制标准的通知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2004-05-11
施行日期:2004-05-11
发布部门:西宁市人民政府

正文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办:

  近年来,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儿童平均身高与过去相比有了明显增高,以往儿童购票的身高限制标准已不适应我市儿童身体发育状况。为此,在对西宁市城区内学龄前儿童近年来身高普查的基础上,借鉴外省市有关经验,经第14次市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提高儿童购票线。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我市儿童购票线的上限由原来的1.1米调整为1.2米。

  2、儿童购票线的上限调整后,其适应范围包括市内城市公交、游览参观景点、影剧院及博物馆等购票场所。

  3、今后凡身高在1.2米(含1.2米)以下的儿童购票按免票对待;1.2米以上至1.4米(含1.4米)的儿童按半价对待;儿童身高超过1.4米的按成人票对待。

二00四年五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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