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迎“七艺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迎“七艺”城市管理十大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绍政办发[2004]98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2004-05-24
施行日期:2004-05-24
发布部门: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正文

越城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关于开展迎“七艺”城市管理十大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四年五月二十四日

关于开展迎“七艺”城市管理“十大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营造“整洁、有序、文明、安定”的城市环境,提高城市管理水平,迎接“七艺节”,根据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成员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开展迎“七艺”城市管理“十大整治”活动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城市管理“十大整治”为重点,以“加强城市管理,开展全面整治,提升城市品位,喜迎‘七艺’盛会”为要求,以“铁腕治城,依法整治,规范管理,落实长效”为手段,不断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二、工作目标

  以办好“七艺节”为契机,查处违章行为,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清除脏、乱、差死角,规范乱占、乱放、乱搭占道、占绿行为,落实长效管理责任单位和工作措施,使城市市容市貌、交通秩序、环境面貌有较大改善,努力实现城市管理上新台阶,城市品位有新提升,城市面貌有新提高,整治工作有新成效。

  三、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绍兴市城市管理“十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王永昌同志任组长,马忠、李露儿同志任副组长,越城区政府、市行政执法局、绍兴经济开发区、袍江工业区、镜湖新区、市建设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市建管局、市规划局、市文物局、市供销社等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行政执法局,施久海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根据工作需要,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十个工作组,各工作组成员由各整治牵头部门、配合部门负责人及有关人员组成。

  四、整治范围和内容

  整治范围:以越城区为主,绍兴经济开发区、袍江工业区、镜湖新区结合实际开展整治。

  整治内容:

  (一)城市交通秩序整治

  1、完成交通流组织规划,通过交通流调整,改变目前市区部分道路交通流集中、交通拥挤的局面。

  2、完善市区交通安全设施,改造和新增交通信号灯。

  3、对机动车停车现状进行调查,科学合理规划市区机动车停放点。

  4、开展以“学新法、迎七艺、压事故、保畅通”为主题的交通秩序专项整治。

  5、对市区客运三轮车进行专项整治,改善三轮车营运秩序,规范车容车貌。

  6、针对不同时期交通特色,组织开展针对性交通整治管理,保证道路交通有序、畅通、安全。

  牵头(责任)部门:市公安局

  配合部门:市交通局、市建设局、市工商局、市行政执法局等。

  (二)市容环境卫生整治

  整治内容一:

  1、对城市道路、小街巷等实行统一保洁,责任区域内的环境卫生责任单位明确,清扫及时,垃圾日产日清,不留卫生死角。

  2、落实并完善市区及各镇、街道“门前三包”责任书,加强督查力度,强化奖惩考核,确保“门前三包”内容完成。

  3、整治各主要道路两侧乱扔垃圾现象,加强对卫生房拆除后的规范化管理及住宅小区环境卫生的管理。

  4、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要求,积极开展除“四害”和健康教育活动。

  牵头(责任)部门:越城区政府

  配合部门:市卫生局、市建设局、市行政执法局等。

  整治内容二:

  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开展集贸市场综合环境卫生整治。

  2、加强市场内经营活动管理,规范经营秩序和经营行为。

  3、加强市场外环境卫生和车辆秩序管理,取缔马路市场和无证摊点。

  牵头(责任)部门:市供销社

  配合部门:越城区政府、绍兴经济开发区、袍江工业区、镜湖新区、市工商局、市卫生局、市行政执法局等。

  整治内容三:

  1、开展以主要道路范围内和住宅小区为重点的综合市容环境卫生专项整治,清除污损广告、乱写乱画、乱贴乱挂等有碍市容的现象,杜绝卫生死角。

  2、加强对乱堆乱放行为的管理,坚决禁止任何占道经营、占道堆放、占道加工等行为,保持路面整洁无污染。

  3、开展建设工地文明施工大检查,严禁车辆带泥上路、乱倒建筑垃圾,减少拆迁工地的尘土污染,控制建筑施工噪声。

  牵头(责任)部门:经济开发区、袍江工业区、镜湖新区

  配合部门:市有关职能部门。

  整治内容四:

  1、进一步加大对马路市场、无证夜市、流动摊点的整治力度。

  2、进一步治理非法广告,规范直幅、横幅等广告设置行为。

  3、加强对路面污染、乱倒建筑垃圾、占绿、毁绿及其他有损市容市貌现象的整治和管理。

  牵头(责任)部门:市行政执法局

  配合部门:市工商局、市建设局、市卫生局等。

  (三)违法建筑和建筑工地整治

  整治内容一:

  1、对道路两侧第一视野范围内的违法(章)建筑、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群众反映强烈、影响居民生活的违法(章)建筑、新建住宅小区的违法(章)建筑以及新实施的违法(章)建筑、单位自建及开发商开发的具备基本设施的套型住宅区的违法(章)建筑,应坚决予以查处。

  2、对规划和市容市貌影响较小的违法(章)建筑以及搭建时间较早的老住宅小区内的零星违法(章)建筑,可结合城市风貌建设、住宅小区整治进行集中清理,先行试点,改造整治。

  牵头(责任)部门:市行政执法局

  配合部门:市公安局、市建设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局、越城区政府等。

  整治内容二:

  1、规范建筑工地围墙,严格按市建管局[2002]21号市区建筑工地大门、围墙施工图实施。

  2、设立建筑施工工地大门口车辆清洁台及排水设施,确保净车出场。

  3、做好施工现场的地面硬化处理,落实洒水防尘措施,确保现场的整洁。

  4、按总平面图布置施工工地的材料、构件、料具等,按类堆放整齐。

  5、建筑施工工地严禁使用煤、柴燃料,严禁焚烧有毒有害物质。

  6、加强对施工噪声管理,采取相应防噪措施,规范施工作业时间。

  牵头(责任)部门:市建管局

  配合部门:市建设局、市环保局、市行政执法局等。

  (四)城市占道行为整治

  1、实行水果摊、自行车修理摊、棒冰摊统一式样、统一定点、统一拍租、统一管理,取缔无证设摊、流动摊点,规范经营秩序。

  2、全面调查市区道路人行道停车(含机动车、非机动车)情况,进行停车泊位的合理规范和布局。

  3、做好人行道机动车泊位的定点、划线、标志制作工作,加大对非机动车停放的管理力度,依法实施严厉处罚。

  4、对城市主要道路的其他占道设摊、占道堆放、占道设置广告、临时性占道进行商业和公益活动的占道行为,实施统一整治,规范管理。

  牵头(责任)部门:市行政执法局

  配合部门:越城区政府、市公安局、市建设局、市工商局、市规划局等。

  (五)大气污染整治

  1、抓好环保模范城市复检工作,继续实施好“蓝天工程”以及“垃圾焚烧工程”,巩固“烟控区”和“一部三沿”成果。

  2、组织严重环境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对市区范围内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进行专项执法检查,重点实施对大气污染的综合整治。

  3、继续加大对工业废气的监管力度,建立环境监管“四查”制度。

  4、贯彻实施全省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执法检查,牵头实施由国家六部委组织的“清理整顿不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身体健康环保行动”,对不法排污企业进行严肃查处。

  5、进一步加强对空气质量的监控,减轻空气污染。

  6、加强对公共场所噪声污染和机动车辆污染物排放的监督管理,协助相关单位落实有关密闭化运输的规定。

  7、加强对锅炉废气的管理,淘汰不符合环保要求的锅炉。

  8、加强对城区环境的综合整治,尤其是生活小区的综合管理。加强对生活小区烧煤饼的管理。

  9、加强对饮食服务业污水、油烟、生活和社会噪声的管理力度。

  牵头(责任)部门:市环保局

  配合部门:市公安局、市质监局、市行政执法局、越城区政府等。

  (六)水环境整治

  整治内容一:

  1、组织实施“河道整治”工程。

  2、坚持建管并重,进一步加强对环城河、大环河、古运河公园、景点、绿带和建成区水面的管理。

  3、不断强化水政执法,维护良好的水事秩序。

  牵头(责任)部门:市水利局

  配合部门:越城区政府、市公安局、市建设局等。

  整治内容二:

  1、改造泵站和节制闸,加固河沿,增加流量,加快流速,提高翻水量,提高水位,使河水更清。

  2、增加挖泥船,搞好日常挖泥工作,加强清淤力量,保证清淤及时,对挖泥船不能作业的河道,采用筑坝抽水集中清淤。

  3、采用夜冲日蓄的方法,加强翻水工作,对河道进行冲刷。

  4、强化河道日常管理,加强巡查,遇到违章行为及时制止,并告知执法部门进行处理。

  5、落实船只进出内河具体解决方案,加强内河保洁工作,切断排入内、外河的污染源。

  牵头(责任)部门:市建设局

  配合部门:市环保局、市水务集团、市行政执法局、越城区政府等。

  (七)早点摊整治

  1、通过政府搭台、市场运作的方法,向社会公开招聘放心早餐经营企业。

  2、召开协调会议,明确成员单位的职责和企业的相关扶持政策。

  3、做好“放心早餐”的定点规划工作,选好“放心早餐”经营者队伍,做好宣传工作。

  4、整治无证流动早点摊。

  牵头(责任)部门:越城区政府

  配合部门:市规划局、市工商局、市卫生局、市行政执法局等。

  (八)招牌广告整治

  1、进行实地踏勘,对市区户外广告招牌进行全面调查。

  2、按高品位的要求,实施市区14条道路及4块历史保护街区的招牌、广告规划设计。

  3、根据设计方案,确定整治对象,与规划严重不符、与街景极不协调、影响市容观瞻的作拆除处理;与规划不符、但通过整改可以达到规划要求的作整改处理;与规划基本相符、与街景协调、不影响市容的作保留处理;对涉及街景立面改造的街道及历史街区的招牌、广告在改造时同步落实、同步整改。

  牵头(责任)部门:市规划局

  配合部门:市建设局、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行政执法局、越城区政府等。

  (九)景区内外环境整治

  1、开展周边环境大规模整治。

  2、落实人员对景区周边的环境进行巡视,及时处理乱停、乱放车辆、乱晒衣服、强行兜售、乞讨等行为。

  3、签订景区内的经营户经营责任状,做到亮证经营、价格合理、无强行售卖、不出售假冒伪劣商品、三无食品及过期变质食品。

  4、落实责任人定时对景区外围环境进行清扫。

  5、加强停车场管理,落实管理责任,做到车辆有序停放。

  牵头(责任)部门:市文物局(文旅集团)

  配合部门:市建设局、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旅游局、市民政局、市行政执法局、越城区政府等。

  (十)城郊结合部整治

  1、对城郊结合部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由各镇、街道落实措施,设计载体,实施集中整治。

  2、组织镇、街道有关领导对整治工作进行互查互评。

  3、结合农村垃圾统一清运的有利时机,彻底消灭城郊及农村的卫生死角,巩固整治成果,落实长效管理措施。

  牵头(责任)部门:越城区政府

  配合部门:市建设局、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局、市行政执法局等。

  五、实施步骤

  整个整治活动从2004年5月中旬开始,8月底前结束。具体安排如下:

  准备阶段(5月中旬-5月底):制定实施方案,组建工作班子,召开动员大会,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整治阶段(6月—7月底):集中清理,实施全面整治。

  巩固阶段(8月份):巩固整治成果,处置整治过程中的难点和有关遗留问题。

  规范阶段(9月上旬):落实有效措施,实施长效管理。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统一思想。各成员单位要以“七艺节”为契机,高度重视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强领导,充分认识开展“十大整治”的重要意义,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以高标准的定位和目标,保证在思想上、认识上、观念上有一个更高的追求,更高的使命,为“七艺”盛会营造整洁、有序、文明、安定的城市环境。

  2、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各级、各部门要按照“高标准、严要求、高效化管理”的要求,认真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努力做好本辖区、本部门的专项整治工作。牵头(责任)部门要切实承担起牵头、协调和组织实施职责,各配合部门要认真做好配合工作,杜绝扯皮、推诿现象发生,确保城市管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3、明确职责,严格督查。“十大整治”是今年城管工作的重点和中心,必须分解职责、明确任务、严格督查。市城管办将在加强同各相关职能部门联系和协调的基础上,加大对城管委各成员单位职责履行情况的督查力度,以保障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4、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运用新闻媒体、社区宣传窗口等载体,加大对城市管理的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良好的城市管理氛围,让更多的市民群众积极参与整治活动,形成全民动员、全社会参与的良好局面,以整洁的市容、良好的秩序和崭新的形象,迎接“七艺”盛会。

  附:城市管理“十大整治”责任分解和进度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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