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武汉市血吸虫病防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武汉市血吸虫病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武政办[2004]96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2004-05-25
施行日期:2004-05-25
发布部门: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正文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市卫生局等部门拟订的《武汉市血吸虫病防治工作方案》已报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四年五月二十五日

武汉市血吸虫病防治工作方案

(市卫生局 二00四年五月二十五日)

为贯彻落实全国血吸虫病防治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抓好我市血吸虫病防治工作,特拟订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

我市地处长江中游,江河纵横,湖泊众多,历来为血吸虫病流行疫区,是全国血吸虫病流行较严重的大城市之一。在历届市委、市人民政府的领导和重视下,经过多年努力,疫区大范围的钉螺孳生环境已得到改造,126.25万亩钉螺被彻底消灭,占历史累计新发现钉螺面积的 85.93% ;28.70万名血吸虫病人得到治愈,占历史累计新病人的 99.14% 。

由于受自然、环境、经济等综合因素的影响,血吸虫病仍然是新的历史时期我市最重要的公共卫生问题之一,特别是农村血吸虫病危害十分突出。2003 年,全市查出血吸虫病人 4202 人(其中晚期血吸虫病人 335 人),疫区人群感染率 2.49% ;查出血吸虫病牛 889头,疫区耕牛感染率 2.32% 。2003 年,全市查出钉螺面积 20.67万亩,其中垸外钉螺20.14万亩,主要分布在长江、府河、东荆河、金水河四大水系的洲滩上;垸内钉螺 5245 亩,分布在蔡甸、汉南、江夏、黄陂、东西湖、洪山等区的贫困和偏僻地区。由于水位无法控制,垸外钉螺目前还没有根治的好方法。垸内钉螺面积小,但分布广泛,而且与农民生产生活用水关系密切,药物灭螺受到限制。

本届市委、市人民政府组成以后,市领导同志十分关心和重视血吸虫病防治工作(以下简称血防工作),多次深入疫区一线开展检查,听取情况汇报,进行现场调研,分析解决当前存在的问题。市人民政府市长李宪生在市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所作的《 政府工作报告》中,将"基本消灭垸内钉螺孳生地,对血吸虫病人免费提供病原治疗药品,对晚期血吸虫病人免费提供住院治疗"作为市人民政府 2004 年集中力量为全市人民群众办好的"十件实事"之一,以进一步巩固和扩大血防成果,为广大农民提供相对安全的生产生活环境,保障疫区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农村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发展。

二、总体任务和目标

总体任务是:在 2004 年春季至 2005 年春季期间,按照不同地理环境特点,通过农田水利建设、产业结构调整等,对全市 299 处 5245 亩垸内钉螺孳生地进行综合治理;对有螺水系的 52 座进水涵闸修建阻螺设施;对全市约 350 名晚期血吸虫病人中未治愈的现症患者,进行免费住院治疗,并为血吸虫病人免费提供病原治疗药品;对疫区 4万头左右耕牛,免费进行两次扩大化疗。

总目标是:通过完成上述任务,从而达到改造钉螺孳生环境、基本消灭垸内螺点、有效控制垸外钉螺和切实减少人畜感染。

三、基本原则

(一)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在查清钉螺分布范围、地类及源头的基础上,结合当地人畜感染情况,全面统一规划,绘制钉螺分布图和治理规划图。坚持按水系分片块,先上游,后下游,由近及远,先易后难,做到灭一块、清一块、巩固一块。对有螺水系进水涵闸的阻螺设施同时进行规划、设计和修建。

(二)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充分考虑钉螺孳生地的环境和地区经济发展的需求,紧密结合当地农田、水利、水产基本建设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对钉螺孳生地进行治理,沟渠硬化、开新填旧、土埋水淹、扩洗降滩等都要因时、因地、因需选择,宜养则养,宜种则种。

(三)讲求实效,标本兼治。坚持以环境改造为主,辅以药物灭螺,但同时要讲求实效,标本兼顾,采取科学、合理、经济、可行的方案,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疫区人民群众健康需求相适应。对晚期血吸虫病人的治疗和耕牛的扩大化疗必须坚持免费,切实减轻人民群众的负担。

(四)突出重点,整体推进。抓住蔡甸区南边湖,江夏区郭家畈,黄陂区侧龙咀,汉南区北河、三五七渠道,新洲区挖沟闸,洪山区武惠闸等重点疫区、重点地带、重点工程,以及蔡甸、黄陂、汉南区 3个疫区的晚期血吸虫病人免费治疗和耕牛扩大化疗不放松,打几个大仗、硬仗,以点带面,推动血防工作的全面深入开展。

(五)社会联动,责任到人。各级计划、财政、水务、农业、卫生血防等部门要整体联动,市区联手,责任到人,一步一步解决血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保证防治目标的实现。

四、主要防治内容

(一)对垸内钉螺进行综合治理

由水务、农业、卫生等部门共同负责,对垸内 299 处 5245 亩钉螺孳生地进行综合治理,其中:水务部门负责治理垸内钉螺孳生地 175 处 2776 亩;农业部门负责治理垸内钉螺孳生地 119 处 2402 亩;卫生部门负责单纯性药物灭螺 5 处 67 亩。同时,结合水务、农业部门实施的治理工程,开展辅助性药物灭螺,共 265 处 4557 亩(见附表 1)。

(二)给进水涵闸修建阻螺设施

各有关区要紧密结合当地垸内钉螺孳生地的综合治理,有计划、分阶段地对有螺水系的 52 座进水涵闸的阻螺设施进行修建,防止垸外钉螺向垸内扩散,切实巩固灭螺成果。同时,结合江河堤防改造修建,改造垸外钉螺孳生环境(见附表 2)。

(三)让晚期血吸虫病人免费住院治疗

做好 335 名晚期血吸虫病人的随访工作,对全市未治愈的现症晚期血吸虫病人免费进行住院治疗。同时,积极开展完善市级病情监测,加强重疫区查病治病、健康宣教和扩大化疗工作,做好血吸虫病急性感染和突发重大疫情的预防、控制和处理工作。

(四)对疫区耕牛进行免费扩大化疗

对全市疫区耕牛每年免费进行两次扩大化疗,做好人畜同步查治,对查出的患血吸虫病的病牛及时进行治疗或处理。同时,强化耕牛传染源的管理,禁止在疫区有螺地带放牧,对不听劝阻的经营性放牧的牲畜予以扑杀;加大防疫宣传力度,逐步开展" 安全牧场"和"以机代牛"工作。

五、资金筹措

全市血吸虫病专项防治共需经费 3765.65万元。(具体支出情况见附表 3)

为确保经费投入到位,采取"以市为主、区级配套、部门负责、群众投劳"的办法。除洪山、东西湖两个区所需防治经费全部由区自己落实到位外,其余经费全部由市承担。同时,各区要负责落实综合治理工程间接费用及配套、协调等经费。

(一)卫生血防部门开展晚期血吸虫病人免费住院治疗所需经费 102.00万元列入2004 年财政预算;开展药物灭螺所需的 149.04万元经费,由市血地办结合年度防治工作,从财政预算血防经费中统筹解决。

(二)农业部门开展疫区耕牛免费扩大化疗所需经费 145万元列入 2004 年财政预算,同时,从减灾避灾农业资金中安排 200万元用于修建渔池,从根本上解决" 水袋子、虫窝子"的问题。

(三)水务部门从长江干堤及举水、滠水、府环河长江支堤整治、加固项目中安排经费650.00万元用于修建 13 座阻螺设施。

(四)整个防治方案缺口资金 2357.84万元通过向市贷款委员会申请贷款解决,贷款本息的偿还,由市财政列入 2005 年市级财政预算予以支付,并明确资金渠道。

六、组织与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市垸内钉螺孳生地综合治理项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刘顺妮任组长,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石大鸿、市计委副主任黄继友、市卫生局副局长(市血地办主任)武强、市水务局副局长黄化、市农业局副局长梅小丫、市财政局纪检组长薛耀忠任副组长,市计委委员程涛平及洪山、蔡甸、江夏、东西湖、汉南、黄陂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血地办办公,由武强兼任主任。

(二)职责分工

卫生血防部门负责提供螺情基本资料和可选择的灭螺方法、指导灭螺技术和检查考核效果、参与项目验收和监测螺情,并做好项目的组织、协调,单纯药物灭螺和辅助药物灭螺等工作。负责开展晚期血吸虫病人的免费治疗工作,并免费为血吸虫病人提供病原治疗药品。

农业部门负责结合农业生产和产业结构调整,开展好土埋水淹、开挖渔池、翻耕种植等灭螺工程。负责对疫区全部耕牛每年免费进行两次扩大化疗。

水务部门负责做好硬化(整治)有螺沟渠、降滩建平台、沟渠扩洗及开新填旧、改造有螺河滩等灭螺工程,负责做好阻螺设施的修建。

计划部门要根据垸内螺点的治理方案(以下简称治理方案),下达投资计划和资金并及时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工程项目竣工验收。

财政部门负责资金的落实、使用和监督、管理。

洪山、蔡甸、江夏、东西湖、汉南、黄陂等区人民政府要将血防工作纳入政府议事日程,实行政府目标管理,具体做好项目工程的组织和实施工作。

治理方案实施坚持条块结合,以区为主,一分两记,部门有责原则。按照垸内钉螺治理、阻螺设施建设、晚期血吸虫病人治疗、耕牛扩大化疗分别计算地区和部门任务完成的相对值和绝对数,考核目标完成情况。从 2004 年 6 月开始,由市血地办组织有关部门每月月底检查工作进度,并进行情况通报,确保该工作任务在 2005 年 1 月上旬全年目标管理考评时完成。

(三)加强项目管理

治理方案的工程项目均采取招投标的方式产生施工单位。工程项目资金实行专帐管理,专款专用,封闭运行,严禁截留挪用。市血地办要组织有关部门加大对工程进度、质量以及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工程完工后,由市计委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竣工验收和审计。

工程项目必须以灭螺为重点,按照有关工程标准和《武汉市垸内钉螺孳生地综合治理项目灭螺原则和技术规范》的要求施工,坚持规范操作。市领导小组成立灭螺技术指导组,进行现场督导。工程项目验收必须有血防部门参与,对灭螺效果达不到要求的一律不予验收。垸内钉螺孳生地进行综合治理以后,卫生血防部门要定期开展螺情监测,一旦发现复发,要及时将监测结果及处理意见报告水务、农业等相关部门。水务、农业部门要安排专项螺情处理经费,确保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杀灭复发钉螺,以巩固治理成果。各有关疫区和相关部门要根据本方案,制定具体工作措施,各负其责,密切协作,齐抓共管,确保本方案的全面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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