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组织开展黄酒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组织开展黄酒质量专项检查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绍政办发[2004]100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2004-05-25
施行日期:2004-05-25
发布部门: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正文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关于组织开展黄酒质量专项检查的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四年五月二十五日

关于组织开展黄酒质量专项检查的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黄酒生产企业的质量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冒劣质黄酒的行为,维护绍兴黄酒声誉,振兴绍兴黄酒业,市政府决定5月25日—5月31日,集中组织开展黄酒质量专项检查。

一、指导思想

绍兴黄酒是绍兴具有悠久历史的传统品牌,是我国黄酒的杰出代表,为维护绍兴黄酒声誉,严厉打击以次充好、假冒配制、违规生产的不法行为,通过检查督促企业严格按黄酒工艺要求组织生产,共同维护绍兴黄酒产销秩序。

二、检查方式

在今年3月份对黄酒企业进行专项检查的基础上,集中组织开展面上专项检查,实行市县(市、区)联动,加大检查力度,确保检查效果。

这次检查分成三个组。第一组:生产企业检查组,市质监部门牵头,卫生、商检、环保、外经贸派员参加;第二组:市场流通检查组,市工商局牵头,经贸委、计委、药监、公安、海关派员参加;第三组,综合协调查处组,市经贸委牵头,宣传、质监、工商、卫生、环保、药监、公安派员参加。

检查时,各县(市、区)有关职能部门要一同参加,并可组成各自检查小组。

三、检查内容

(一)生产领域

1、检查黄酒生产主体资格,对无证无照及生产配制酒企业坚决关停。

2、检查各类黄酒生产质量,并查看生产现场、生产设备、水质情况、卫生条件、工艺记录、检化验记录、原辅料添加及质量安全情况。对发现有制假现象由综合协调查处组进行查封处理。

3、检查成品酒标签、包装、合格证等。

4、检查企业财务报表。

(二)流通领域

1、各大商场、超市及市场,对销售无证生产企业的黄酒予以没收。

2、抽查黄酒产品质量。

3、有否未经市黄酒行业协会同意擅自使用绍兴黄酒或近似绍兴黄酒的商标。

4、有无外地黄酒侵权现象。

5、有否绍兴的经营公司向外地进行委托定牌加工。

四、几点要求

1、加强领导,高度重视。这次检查由市政府分管秘书长为总牵头人,分三个组,各牵头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其它部门为成员单位。各县(市、区)的检查由各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负责,统一组织,统一安排,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对辖区内所有黄酒企业进行全面检查。

2、加强协调,密切配合。这次检查时间紧,任务重,各检查组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从严要求,加强与各县(市、区)配合;各牵头单位要牵好头,市级有关职能部门要共同合作,各司其职。

3、加强整治,严厉打击。对发现个别制假或生产劣质黄酒的企业要坚决实行关闭;对触犯有关法律的企业要追究其法人的法律责任,并吊销其生产经营执照。

4、加强宣传,正确引导。

检查结束后,各县(市、区)、牵头单位将检查结果(表一、二)统一报市经贸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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