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统计系统快速应急机制工作方案(试行

杭州市统计系统快速应急机制工作方案(试行)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2004-05-26
施行日期:2004-05-26
发布部门:杭州市统计局

正文

各区、县(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之江旅游度假区、西湖风景名胜区统计局:

杭州市统计系统的快速应急机制是指在国家、省、市发生涉及严重影响社会、经济和国家安全的特殊情况或突发性事件,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造成重大影响,市委、市政府和上级统计局急需了解和掌握这些情况或事件的影响程度时,统计系统采取非常规的工作方式,以便迅速提供有关情况,并作出分析评估的一种机制。

一、建立快速应急机制的指导思想

建立统计快速应急工作机制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发挥统计的信息、咨询、监督功能,不断提高统计服务水平,强化统计系统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确保特殊情况或突发性事件发生时,通过实施应急统计调查制度,充实统计调查内容,增加统计调查频率,加快统计工作节奏,开展快速应急统计工作,做到及时、准确地为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决策依据,为社会各界提供重要的统计信息。

二、快速应急机制的组织系统

建立杭州市统计系统快速应急机制领导小组,杭州市统计局局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局、队领导和处室负责人为成员。其主要职责是制定杭州市统计系统快速应急机制工作方案和应急统计调查制度;协调各地统计部门和市级有关部门开展突发事件发生时应急统计调查工作,必要时报请市政府进行协调;在特殊情况发生时,决定和组织对发生突发事件地区的统计系统进行紧急支援。领导小组下设应急机制办公室,由有关专业统计人员组成(杭州市统计系统快速应急机制办公室设在杭州市统计局综合处,办公室的工作由市统计局总统计师牵头)。其主要职责是组织实施杭州市统计系统快速应急机制工作方案和应急统计调查制度;向领导小组报送应急统计调查资料并提出评估意见。

各地统计局应成立相应的统计快速应急机制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制定应急机制方案,并上报杭州市统计局备案。各地统计快速应急机制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在国家、省、市统计系统快速应急机制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全国、省、市统计系统快速应急机制工作方案和统计调查制度,统筹安排和组织本地区的快速应急统计工作。

为保证应急调查达到快速高效,建立快速应急机制工作网络。各地统计局、市局各专业处室要根据本部门、本专业的实际情况,选取部分单位为快速应急统计调查工作网络成员,作为启动快速应急机制时的统计调查对象。网络成员单位名单6月15日前上报市统计局综合处。

突发性事件发生时,由领导小组决定启动统计快速应急机制。在一般情况下,杭州市统计系统快速应急机制启动后,各地统计局也要及时启动本地区统计快速应急机制,迅速开展应急统计工作。

三、快速应急机制的主要内容

杭州市统计系统快速应急机制的内容主要是,在一特定时间内全市或部分地区实施快速信息报送制度和应急统计调查制度,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建立工作岗位A、B角制度

各地统计局和市局各专业工作岗位均应设立A、B角,建好通讯联络网,并确保24小时畅通,保证全市快速应急统计工作的开展。

建好重要统计数据台帐,包括进度台帐、历史台帐和主要城市统计数据台帐。重要统计数据是指领导非常关注,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统计资料。

(二)建立报送突发情况信息制度

特殊情况或突发性事件发生地统计局,应在24小时内,通过电话、网络或传真等方式,向杭州市统计系统快速应急机制办公室报告突发事件的相关信息,如突发事件的时间、地点,突发事件造成的影响和影响范围等。发生地统计局应根据国家、省、市统计局要求的频率及内容续报相关信息和统计数据。

(三)建立月度国民经济发展预计报告制度

根据突发事件的影响程度,由快速应急机制领导小组决定适时启动这一机制。在此期间,各地统计局及市统计局各专业处室要在每个月度的下旬,根据部分企业或地区的调查资料,预计当期工业生产、消费品市场、固定资产投资、价格指数等方面的数据,及时提供给党委、政府,同时充分利用统计局掌握的资料,准确、及时地反映特殊情况或突发性事件发生时期经济运行状况。

预计上报资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总产值、销售产值、重要工业产品产量、主要能源消费量及库存量;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资金来源情况、房地产投资完成额;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批发零售贸易及餐饮业销售额、零售额;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等方面的资料。鉴于此类数据不是根据正常的统计制度取得的正式统计数据,而是根据部分企业对生产经营情况的预计或抽样调查取得的资料,形成对整体数据的预计和推断,因此,只作为内部参考,不对外公开使用。

(四)建立统计系统的快速专项调查制度

根据突发事件的影响和国家、省、市的需要,通过统计局内部的各专业处室,普查中心,特别是发挥调查队灵活机动的优势,开展专项快速调查,了解有关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重大问题和突发事件对国民经济发展、城乡居民生活的影响、预计情况以及民情民意。

调查可采用抽样调查、重点调查、网上调查、入户调查等方式,可在部分地区或部分行业实施,具体方案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发生特殊情况或突发性事件时,要适当简化调查审批、组织调查、资料收集、资料报送等有关程序,实施特事特办。快速专项调查制度采取快速制定、快速批准下达、快速上报的方法执行。

启动统计快速应急机制获得的统计信息和分析意见主要报党委、政府及有关宏观经济管理部门参考,未经快速应急领导小组批准不得向社会公布。

(五)建立部门应急统计信息报送制度

杭州市统计系统快速应急机制启动后,根据任务需要,应及时向有关部门布置应急快速专项调查任务,收集有关统计信息。同时也要充分利用有关部门、行业协会、民间机构的调查力量和信息网络,建立应急机制信息报送制度。有关部门向统计局提供的数据信息,只供内部研究使用,不对外发布。

四、快速应急机制的数据管理系统

(一)建立畅通的信息传输通道

要把完善市统计局与各地统计局计算机网络系统,抓好乡镇、街道通过宽带网上报统计数据,作为建设快速应急机制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抓落实。

(二)做好信息传输设施的管理和维护

加强对现有设施,特别是网络设备、通讯工具、应用系统的管理和维护,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提高设施的完好率。切实保障各种设施在突发事件中或特殊情况下的正常运转和应急任务的执行。

(三)充分发挥杭州统计综合数据库作用

充分发挥杭州统计综合数据库的作用,积极利用网上应急调查系统开展调查,切实保障企业网上直报系统的正常运行,确保该系统在应急快速调查中的作用。

杭州市统计局
二00四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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