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珠海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4家资产管理公司接收资本金项下的资产在办理过户时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珠地税发[2003]162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2003-06-05
施行日期:
发布部门:珠海市地方税务局

正文

各区局、各分局:

  现将省地税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圳、珠海市邮政局2003年收入差额缴纳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地税函[2004]35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圳、珠海市邮政局2003年收入差额缴纳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珠海市地方税务局
二〇〇四年八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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