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3年第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3年第93号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3年第93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2003-10-09
施行日期:2003-10-09
发布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正文

  根据《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规定》,我局通过了对南召辛夷原产地域产品保护申请的审查,现批准自即日起对南召辛夷实施原产地域产品保护。南召辛夷原产地域范围以河南省南召县人民政府《关于确定南召辛夷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范围的通知》(召政文[2002]64号)提出的地域范围为准,为河南省南召县小店乡、皇后乡、云阳镇乡、太山庙乡、南河店镇、四棵树乡、板山坪镇、马市坪乡、乔端镇、崔庄乡、白土岗镇、石门乡、皇路店镇、留山镇、城郊乡、城关镇等16个乡镇现辖行政区域。

  特此公告。

二00三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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