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03年工作总结和2004年工

关于报送2003年工作总结和2004年工作安排的通知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蚌政办秘[2003]90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2003-10-20
施行日期:2003-10-20
发布部门:蚌埠市人民政府

正文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认真总结2003年工作,展示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所取得的成就,正确分析当前面临的形势,找准存在的问题,明确2004年发展思路和各项重点工作,现就报送工作总结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结今年客观全面。对照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政府工作目标和市委、市政府部署的重大决策,总结任务完成情况和工作开展情况。要求内容翔实,各具特点,实事求是。

  二、分析问题准确到位。既要从客观上分析总结,更要从主观上深入剖析,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既要注重统计结果,更要注重统计分析,找准制约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关键因素。

  三、谋划明年思路清晰。要深入领会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研究先进地区经验,从改革创新的高度,既可提出本单位明年工作思路,也可对全市明年及今后加快发展提出意见、建议。要结合各自实际,提出明年着力做好的重点工作和具体措施。

  四、文字表述朴实洗练。要求工作总结结构合理、条理清楚、数据准确,有关经济社会发展指标暂可使用预计数,文章篇幅自定,字数不限。

  此次工作总结时间紧,要求高,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组织精干力量起草,班子集体讨论,成稿后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发并加盖单位公章,于11月15日前以正式文件一式15份报送市政府办公室综合室,同时附文稿软盘(联系人:金胜庆、汪洋,联系电话:3123278)。

  各单位务必按时报送工作总结,市政府办公室将通报工作总结报送情况,对未按时间、质量要求报送工作总结,影响《政府工作报告》形成或造成讹误的,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三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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