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第64号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第64号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3]年第64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2003-06-27
施行日期:2003-06-27
发布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正文

  根据《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规定》,我局已组织通过了对河南省宛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提出的西峡山茱萸原产地产品专用标志使用申请的审核,现予以注册登记。

  自即日起,河南省宛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在其产品上使用西峡山茱萸原产地域产品专用标志,获得原产地域产品保护,并依法接受监督。

二〇〇三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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