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南京市地方税务局

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南京市地方税务局、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2003年企业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有关工作的通知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宁劳社薪[2003]10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2003-07-02
施行日期:
发布部门:武汉市建设委员会

正文

武汉建设安全管理协会:

  根据武建[2004]89号审计通知,审计组于2004年4月至6月,对你协会截止至2003年12月31日的资产情况进行了就地审计。现根据审计报告提出如下审计意见:

  一、安全管理协会基本情况

  武汉建设安全管理协会(以下简称安全协会)是经武汉市民政局批准设立(武民政[1999]169号文),并于2002年1月在武汉市民政局登记,取得社政字第329号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法定代表人:操贤平,注册资金:3万元,安全管理协会现有正式职工8人。

  二、安全管理协会资产、负债及收支节余情况

  截止2003年12月31日,安全管理协会的资产清查结果为:账面资产总额730万元,负债总额605.9万元,固定基金31.8万元,收支节余 92.2万元。审计调整后资产总额732.9万元,负债总额605.98万元,固定基金30.5万元,收支节余96.46万元。

  三、安全管理协会2003年的财务收支情况

  2003年1月至2003年12月安全管理协会累计实现收入179.74万元,累计发生支出230.3万元。

  四、存在问题

  1、未办理合法有效的收费批准文件和收费许可证。

  安全管理协会至今尚未办理合法有效的收费手续,无收费许可证,2003年安全管理协会因未办理合法有效的收费批准文件受到武汉市物价局稽查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55万元。

  2、收费收据与安全管理站混用。

  安全管理协会从2001年4月起收款凭证直接从安全管理站领用。

  3、安全保险费返回款的使用无明确规定。

  经查,2003年安全协会共收到保险费返回款429.89万元,其中:收到比例为55%返回款382.59万元,收到比例为10%返回款47.3万元,截至2003年底止,尚结余保险费返回款560.73万元。保险费返回款中未将45%办公业务费和10%奖励基金分开核算,而安全协会召开保险工作年会会务费和表彰先进施工单位的支出又在协会费用中列支,未在返回的保险金费中列支。实际上安全协会对安全保险费返回款的支出无明确规定和支出项目。

  4、未按规定核算存货。

  安全管理协会的存货未单独核算,应在存货中核算的标志牌款和书款在其他应收款中反映,未正确核算存货的收发存,且部分存货-表格和资料未在存货科目中核算。

  5、安全管理协会和安全生产管理站的固定资产核算混淆。

  安全管理协会和安全生产管理站的固定资产有相互使用资产的情况,安全管理协会固定资产明细账中有部分是安全生产管理站的固定资产。

  6、安全生产管理站员工的部分工资和福利在安全管理协会列支。

  其中:从收到的返还保险费中列支9.02万元,从经费支出中列支30.9万元支出。

  五、整改意见

  1、遵守有关法规的规定,及时办理合法有效的收费文件和许可证,购买合法收款凭证,收入向税务部门申报纳税。

  2、加强保险返回资金的管理。安全管理协会收到保险返回资金数额巨大,应制定保险费返回资金的管理办法,明确45%办公业务费和10%奖励基金开支范围和标准,更充分体现安全管理的责任、权利、义务及受益原则。

  3、设置存货科目,将应属于存货的其他应收款和帐外存货放在存货科目中进行核算,以便明确的反映存货的收发存,并对委托慧泽书刊经营部销售的书款及时催收或挂帐,真实反映自己的债权或资产。

  4、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正确区分安全管理协会和安全生产管理站的固定资产,在账上真实反映自己的固定资产金额。

  5、正确核算经费支出,安全生产管理站人员的工资补贴及其他费用不应在安全管理协会列支,明确区分协会和安全站的资金管理。

  6、严格执行《湖北省社会团体财务暂行办法》的规定,计提、使用职工福利基金和修购基金;按税法规定计缴各项税金。

  为加强安全管理协会的财务管理工作,安全协会要针对存在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整改结果于9月30日前上报市建委。

  附件:武汉市建设安全管理协会审计报告(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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