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辽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

关于印发辽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辽市政办发[2003]54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2003-10-31
施行日期:2003-10-31
发布部门: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正文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辽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辽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并经市政府批准,现予以印发。

二00三年十月三十一日

辽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辽宁省委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辽阳市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辽委[2001]60号),设置辽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正局级建制。辽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是主管城乡建设综合协调管理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能调整

  划入的职能:

  市经贸委墙体材料改革及新型建材的管理职能。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建设行政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规章;起草建设行政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监督实施。

  (二)组织编制城乡建设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负责市政府交办的城市重点建设工程项目的建设和协调有关部门完成重点建设项目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全市城乡建设综合统计和信息管理工作。

  (三)负责制定城市建设维护资金使用计划;负责市政府交办的组织有关专家对重大项目的选址、定点和规划论证工作;负责城市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工作。

  (四)负责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和动迁安置工作;研究制定城市房地产开发管理和城市房屋拆迁管理的相关政策;管理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拆迁单位资质;负责房地产开发行业管理工作;参与房屋开发市场管理,指导、协调商品房住宅建设工作。

  (五)负责全市工程建设管理工作;对全市建筑企业实行行业管理;依法管理建设项目报建,招标投标,工程造价,工程监理,质量、安全监督,合同备案,施工许可证发放等;负责全市建筑项目劳保费的征收和管理;负责全市建筑市场和在建项目的跟踪管理;负责建设工程竣工的综合验收工作。

  (六)负责全市建设行业科技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建设系统科技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技术经济政策;组织重大科技项目研究开发、科技攻关和新技术新材料的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工作;负责墙体材料改革和创新管理工作。

  (七)负责工程勘察设计、检测管理工作;负责全市重点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审核;负责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批。

  (八)负责拟定建设工程抗震和综合抗震防御体系区域规划;对建设工程抗震设计方案和工程实施进行监督检查。

  (九)指导全市村镇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全市村镇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使用计划;会同计划、土地管理部门核定小城镇人口规模和建设用地规模;指导村镇公用基础设施建设;指导村镇规划建设监察和受灾地区村镇重建,组织村镇建设试点和推进城镇化工作。

  (十)负责全系统普法和依法行政工作;负责全市建设行业技术职称的评定工作;负责全市建设行业各类专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全系统推行执业资格制度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建设方面的投诉和处理工作。

  (十一)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设12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党政工作的组织协调、外联接待、重要文稿起草、文电处理、档案管理及信访工作;负责新闻宣传工作;负责机关行政后勤管理、老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建委系统的计划生育工作。

  (二)综合计划统计科

  负责拟定城市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编制城市建设维护资金使用计划,并指导督促落实;负责城乡建设综合调研工作;负责全市建设行业的统计和信息管理工作。

  (三)建筑管理科

  负责拟定建筑业发展规划、技术政策和规章制度;负责对建筑企业实行行业管理;负责对建筑企业设立资质报批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和整顿规范建筑市场(含建筑装饰、装修市场)工作;负责建筑行业投诉处理调查工作;负责建筑施工许可证和施工企业出入市管理工作;负责协调指导招标、投标、工程造价的管理工作。

  (四)工程建设监理科

  负责建设工程监理工作,对监理企业实行行业管理;负责建设单位基建机构的审核管理工作和监理企业的申报建立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工程监理合同备案管理工作,协调指导工程报建、工程质量和安全、施工合同、档案管理工作,参与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五)科研勘察设计科

  负责工程勘察设计、检测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对勘察设计企业的设立、资质管理、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勘察设计企业出入市管理工作;负责全市重点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和工程施工图设计的审批;管理城乡建设科技工作;研究制定建设系统科技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技术经济政策,组织重大科技项目研究开发、科技攻关和新技术的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墙体材料改革及创新管理工作和抗震设防工作。

  (六)房地产开发管理科

  负责城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城市房屋拆迁企业的资质管理工作;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设立资质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对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书进行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建设工程竣工综合验收工作;指导协调房地产开发市场的建设和经营管理工作。

  (七)法规监察科

  负责拟定、审查、报批建委系统规范性文件和规定办法等并指导实施;负责建设法规的解释、清理工作;负责建设系统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和依法行政错案监察追究工作;负责建设方面的政策贯彻落实调研工作,指导建设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八)财务科

  编制建委系统财务资金年度计划;负责机关经费和市政府交办的城市重点建设工程项目的财务管理工作;负责重点项目的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委直单位的财务审计工作;负责劳保费使用管理工作和指导劳保费征收工作;监督指导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九)人事教育科

  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人事劳动工资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建设系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工作;负责建委系统再就业管理工作;负责建委系统推行执业资格制度工作;指导协调建设系统各专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十)村镇建设科(辽阳市村镇建设办公室)

  负责编制村镇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指导全市村镇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会同计划、土地管理部门核定小城镇人口规模和建设用地规模;指导村镇公用基础设施建设;拟定村镇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使用计划并监督实施;指导村镇规划建设监察和受灾地区村镇重建,组织村镇建设试点和推进城镇化工作。

  (十一)城市建设管理科(辽阳市重点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

  负责市政府交办的城市建设项目的建设实施工作,对市政府投入的重点项目进行综合协调管理工作;负责市政府交办的组织有关专家和社会有关人士对重大项目组织论证工作,参与重大项目的选址、定点工作。

  (十二)党委工作部

  负责本系统党建和宣传工作;负责本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本系统的干部管理、考核和监督工作;负责本系统的统战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四、人员编制及领导职数

  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人员编制42名(行政编制30名、老干部服务人员编制8名、工勤人员编制4名)。其中:主任职数1名,副主任职数4名,专职党委副书记职数1名,工会主席职数1名;职能科室科长(主任)职数12名,副科长(副主任)职数4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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