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地方税务局转发省地税局关于印发国家

珠海市地方税务局转发省地税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企业债务重组业务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珠地税发[2003]215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2003-07-21
施行日期:
发布部门: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正文

各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阿(阿尔巴尼亚)两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文本并请做好执行准备的通知》(国税函[2004]1102号)转发给你们,请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并请做好执行准备。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二〇〇四年十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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