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无锡市“十五”计划中期评估工作的

关于开展无锡市“十五”计划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锡计规[2003]3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2003-04-02
施行日期:2003-04-02
发布部门:无锡市发展计划委员会

正文

市各有关部门:

  为保证我市“十五”计划的顺利实现,根据全省统一部署、按照我市“十五”计划《纲要》中规定的“市计划主管部门要跟踪分析计划实施过程和执行情况,对各部门在计划实施中应承办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要求,我委将组织开展 “十五”计划中期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十五”计划中期评估的重要性

  开展“十五”计划中期评估工作,对我市全面完成“十五”计划,实现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基础上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宏伟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1、有利于改变以往规划工作“重编制、轻实施、缺评估”的状况,保证“十五”计划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

  2、有利于发现“十五”计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对不适应环境变化的规划内容进行调整修订,有针对性地采取新的政策措施。

  3、有利于创新规划编制理念,改进规划编制方法,为科学地编制下一个五年计划奠定基础。

  二、“十五”计划中期评估的范围、重点和评估报告的主要内容

  1、评估范围。我市“十五”计划是由“十五”计划《纲要》、重点专项规划、行业规划和市(县)区规划构成的规划体系。此次中期评估主要是组织开展对“十五”计划《纲要》实施情况的评估。

  2、评估重点。此次中期评估的重点是“十五”计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中发展目标、重大战略(即科教兴市主体战略、经济国际化发展战略、城市化发展战略、可持续发展战略)、结构调整、深化改革、人民生活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实施和完成情况。

  市各有关部门对《纲要》中与本部门职责相关的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并提出评估报告(各部门评估内容分别附后)。

  3、评估报告的主要内容。评估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5个方面:

  (1)《纲要》提出的目标、任务的进展情况和主要成效;

  (2)《纲要》提出的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情况;

  (3)为完成《纲要》确定的任务制定并实施了哪些新的政策和改革创新的举措;

  (4)完成各项任务和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原因;

  (5)提出《纲要》需要调整和修订的内容以及政策建议。

  三、“十五”计划中期评估的组织方式和要求

  “十五”计划中期评估工作由市计委牵头负责,各有关部门分工协作。我委将在各有关部门按分工提交的评估报告的基础上,汇总形成《无锡市“十五”计划中期评估报告》上报市政府。

  “十五”计划中期评估工作事关重要,请各有关部门抓紧明确分管领导、责任处室和责任人,迅速组织实施,务必在今年5月中旬之前完成“十五”计划中期评估报告并报送我委。在此过程中,我委各相关处室将加强与市各有关部门的联系和衔接,共同搞好此次中期评估工作。

  联系电话:2703429

无锡市发展计划委员会
二OO三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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