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重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重庆市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的决定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公告[2004]2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2004-03-25
施行日期:2004-05-01
发布部门:重庆市人大常委会

正文

  2004年3月25日经重庆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现予以公布。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4年3月25日

  重庆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定:自2004年5月1日起,废止《重庆市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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