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下达溪洛渡水电站封闭管

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下达溪洛渡水电站封闭管理区移民安置任务的通知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凉府发[2003]9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2003-04-07
施行日期:2003-04-07
发布部门:凉山州人民政府

正文

西昌、雷波、德昌三县市人民政府,州级有关部门:

  金沙江溪洛渡水电站是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及西电东送的重大建设项目。它的建设对我州的社会经济发展具有巨大的推动作用。

  根据三峡总公司的施工要求和施工进度计划,施工区将实行封闭管理,要求2003年完成一期2200人的移民搬迁安置,2004年完成封闭管理区全部移民的搬迁安置。

  2003年3月7日,三峡总公司和省移民办在西昌市主持召开了金沙江溪洛渡水电站四川省移民安置专题会议。会议传达了省政府领导关于支持溪洛渡水电站建设,妥善做好移民安置工作的指示。州委、州政府非常重视溪洛渡水电站的移民安置 工作,共同研究确定了封闭管理区移民搬迁安置的原则、方案、进度等。

  为了搞好移民安置工作,经州委、州政府研究决定,现将溪洛渡水电站移民安置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移民安置任务

  (一)工程封闭管理区需生产安置的总人数为3780人。其中:雷波县安置800人,西昌市安置1830人,德昌县安置1150人。

  (二)2003年完成移民生产安置任务2200人。其中:雷波县完成400人,西昌市完成1200人,德昌县完成600人。2003年9月底完成首批移民安置工作,2004年完成整个工程封闭管理区的移民搬迁安置工作。

  (三)雷波县、西昌市、德昌县要按分配移民安置任务的130-150%的容量尽快提供有效的资源点,以便成勘院即时完成移民安置实施规划报告。

  二、移民安置的原则和要求

  (一)以土为本、以水定土、以土定人,以发展农业为主、多种经营为辅,贯彻开发性移民方针,使移民的生产、生活水平逐步达到或超过原有水平。

  (二)优先选择安置条件好的安置点进行规划设计,加快条件成熟的安置点的建设工作。

  (三)移民搬迁工作必须按工程施工准备工作的要求,按期完成搬迁安置任务,服从溪洛渡水电站工程建设的大局,确保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

  (四)州级有关部门及与相关县市要把移民安置工作作为政治任务来抓,将溪洛渡工程建设的工作落到实处,按下达的指标,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移民安置任务。

  特此通知。

  二00三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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