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设灾害性天气自

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设灾害性天气自动监测站和农村经济信息网的通知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赣市府办字[2003]44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2003-04-10
施行日期:2003-04-10
发布部门: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正文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为加快灾害性天气自动监测站和农经网建设,进一步做好我市防灾减灾工作,更好地服务“三农”,根据省政府的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灾害性天气自动监测站建设

  我市是农业大市,又处在气象灾害的多发区,气象灾害对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影响大。建设自动监测站能及时、准确、不间断地探测多种气象要素,有效监测到灾害性天气多种征兆,提高灾害性天气的预报和预防能力。各县(市、区)领导和有关部门要从重视“三农”工作,建设小康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快灾害性天气自动监测站建设的重要性,从早安排计划,加强气象工作,认真抓好建站筹备。

  二、要积极筹措自动监测站建设经费

  根据省气象局提出的共同建设灾害性天气自动监测站的方案(赣气函[2002]35号),各县(市、区)建站总投资为21万元,其中省气象局出资12万元,负责购置自动站仪器设备,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出资9万元,用于观测场、值班室、防雷改造和通讯系统建设。各县(市、区)应按照上述投资比例要求,积极筹措资金,确保今年底前将建设经费落实到位。

  三、要按规定时间完成站、网建设任务

  考虑到各地财力实际情况,对灾害性天气自动监测站将实行分期分批建设。第一批为:章贡区、赣县、定南、瑞金、于都、寻乌、南康、上犹、崇义、黄金区。第二批为:宁都、石城、安远、会昌、大余、信丰、龙南、全南、兴国。

  第一批建设单位必须在今年上半年完成防雷地沟、地网改造、气象观测场改造、监测值班室改造;10月份前完成监测站通讯系统建设;年底投入运行。第二批建设单位必须在2004年上半年完成监测站防雷地沟、地网改造、气象观测场改造、监测值班室改造;10月份前完成监测站通讯系统建设并投入运行。

  四、要进一步加大农经信息网建设力度

  目前我市农经信息网已基本形成,大部分县(市)农经信息中心已建成并投入运行,但仍有少数县(市)没有按照要求完成建设任务。望凡未完成建设任务的有关县(市)必须引起足够重视,积极筹措8万元资金,确保在今年9月底前全面建成农业信息平台。年底前对全市建制镇要求建成农经网计算机终端。已建成农经网信息平台的县(市、区),要加强运行管理,充分发挥农经网作用及其效益。

  二00三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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