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12月28日修改的专利法实施细

2002年12月28日修改的专利法实施细则的适用办法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国家知识产权局令第26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2003-01-01
施行日期:2003-01-01
发布部门:国家知识产权局

正文

任何指定中国的国际申请,自优先权日起算20个月的期限在2003年2月1日当日或者之后届满,并且申请人届时尚未完成进入中国国家阶段手续的,均适用2002年12月28日修改的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一条和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
新法速递

1分钟,获得律师专业解答

在线问律师

当前25,800位律师在线 , 99%用户的选择

法律快车 > 法律法规 > 2002年12月28日修改的专利法实施细则的适用办法
首页 立即咨询 (99.9%用户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