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市外侨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侨务工作的

转发市外侨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侨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江府办[2003]157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2003-12-18
施行日期:2003-12-18
发布部门: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正文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市外侨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侨务工作的意见》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三年十二月十八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侨务工作的意见

市人民政府:

  侨务工作是党和国家一项重要工作。我市是全国重点侨乡之一,有华侨华人、港澳同胞376万多人,归侨侨眷、港澳眷属200万多人,改革开放以来,他们在我市的两个文明建设中做出了重大的贡献。今后,这一丰富的侨力资源在我市可持续发展中将发挥着更积极作用。为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社区侨务工作的领导,建立以社区为依托的侨务工作新体系,明确社区侨务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全面推广开平市赤坎镇和新会区会城镇菱东区社区侨务工作经验,充分发挥江门五邑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及归侨侨眷、眷属在我市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领导,深刻认识社区侨务工作的地位和作用

  社区侨务工作是侨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市社区建设不可缺少的内容。发挥侨力,促进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是新时期侨务工作的重要任务,各级政府必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领导和侨务工作者要深刻领会江泽民同志关于华侨华人是中华民族宝贵资源的重要指示精神,改变以往侨务工作单一性和局限性,突破侨务对象以辖区内归侨侨眷为主的传统意识,树立全方位为侨服务、上下联动的新观念和大侨务思想,重点拓展新华侨华人、华侨华人新生代的联络服务工作。

  二、加强社区侨务工作的指导思想和要求

  加强社区侨务工作的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为侨服务、凝聚侨心为宗旨,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夯实基础,健全网络,创新机制,搞活服务,全面加强社区侨务工作,为社区两个文明建设作贡献,为建设富民强市新侨乡和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总目标服务。

  开展侨务工作要以社区(镇)为依托,充分发挥社区(镇)服务中心和辖区单位部门作用,整合社会资源,做好为侨服务、凝聚侨心、培育侨力资源等工作。发挥侨力资源优势,积极引导侨界参与社区建设,为创建现代化文明社区服务,形成“社区为侨服务,侨为社区作贡献”的良好局面。

  三、社区侨务工作职能

  (一)贯彻落实党的各项侨务政策,依法维护归侨侨眷、海外侨胞、港澳同胞在国内的合法权益;

  (二)联系海外侨胞、港澳同胞,宣传我国和我市改革开放的新形势和新发展;

  (三)调查辖区内侨情,统计数据,建立资料档案,出具侨胞、港澳同胞和归侨侨眷身份证明;

  (四)受理来信来访,提供咨询和法律援助,为侨排忧解难;

  (五)服务基层经济建设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六)拓展境外友好力量,发展文化交流和经济来往;

  (七)扶贫济困,体现党对归侨侨眷的关心和爱护;

  (八)组织辖区内侨胞、港澳同胞开展各种形式的交流和活动;

  (九)组织辖区内归侨侨眷、港澳同胞眷属开展各种形式的参观、学习和文体活动;

  (十)指导居委会、村委会开展侨务工作;

  (十一)贯彻落实各个时期侨务工作及上级政府布置的工作任务。

  四、加强基础建设,完善社区侨务工作机制

  (一)各市、区人民政府是社区侨务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布置、检查、督促各镇(办事处)、居委会、村委会开展侨务工作。

  (二)各镇(办事处)要成立社区侨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分管侨务工作的领导担任,在党委领导下,积极协调做好社区侨务工作。要把社区侨务工作纳入镇(办事处)社区建设总体规划,作为镇(办事处)年度工作目标检查考核的一项内容。

  (三)各镇(办事处)要有一位领导分管侨务工作,并设专(兼)职侨务干部,居委、村委会要有专(兼)职干部负责侨务工作。在健全镇(办事处)、村两级侨务组织的同时,要将为侨服务网络延伸到辖区内各有关的职能部门,组成一个上下沟通、互相配合,社区内归侨侨眷、港澳同胞眷属积极参与,工作联动的服务网络。

  (四)社区居委会、村委会要设立侨务小组,由社区居委会、村委会侨务干部和侨务工作积极分子组成,要充分发挥他们熟悉侨情、热心侨务工作的特点,积极开展社区侨务工作。

  (五)各镇(办事处)要根据自身特点,加强社区侨务工作制度建设,做到“五有”(有组织、有队伍、有经费、有阵地、有活动),在社区内要有侨的“声音”(有侨务工作资料,侨胞活动场所,有宣传橱窗等)。

  (六)加强社区侨务工作队伍的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培训,努力造就一支素质较高、热爱社区侨务工作、熟悉侨务政策、热心为侨服务的社区侨务工作队伍。

  五、用好侨乡资源,营造社区主动为侨服务,侨为社区建设出力的良好氛围

  (一)为侨服务是社区侨务工作的永恒主题,是凝结侨心的关键。要把为侨服务落到实处,充分运用社区资源,整合社会力量,形成合力共同做好社区侨务工作。体现“根据特点,适当照顾”的原则,关心归侨侨眷生活,扶助归侨弱势群体,为他们排忧解难。

  (二)巩固老朋友,广交新朋友。既要团结海外老朋友,发挥他们的作用,又要广泛结交新朋友,不但要注意挖掘经济上有实力、政治上有影响的侨胞、港澳同胞,还应把新华侨华人、华侨华人新生代,特别是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海外留学人员及专业人士为工作重点,积极引导海外优秀人才来江门五邑创业。

  (三)“双向服务,双向到位”是社区侨务工作在新形势下的一个新要求和新趋势。根据市场经济需求,要创造更多的为侨服务的优良环境,做到宣传服务到位,政策服务到位,关心服务到位。要利用各方资源,发挥各方优势,积极组织广大侨胞及他们的眷属开展各种公益活动,激发他们为创建现代文明社区献计出力的热情,以侨引资、以侨引智、以侨引商,为实现现代化,完成祖国统一,维护世界和平与促进共同发展服务。

  以上意见,如无不妥,请转发各市、区及有关部门执行。

  江门市外事侨务局

  二○○三年十二月一日

新法速递

1分钟,获得律师专业解答

在线问律师

当前28,994位律师在线 , 99%用户的选择

法律快车 > 法律法规 > 转发市外侨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侨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首页 立即咨询 (99.9%用户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