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漳州市委办公室、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中共漳州市委办公室、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经济运行情况和社会安定稳定情况报送工作的通知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漳委办[2003]29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2003-04-16
施行日期:2003-04-16
发布部门:中共漳州市委办公室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正文

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经济运行情况和社会安定稳定工作情况报送工作的通知》(闽委发明电[2003]54号)和市委领导批示精神,为加强我市经济运行情况和社会安定稳定情况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经济运行情况报送

  由市统计局、市委办经济科负责,统计局提供每季度经济运行情况分析材料,于下季度头一个月8日前送市委办经济科,经济科综合后,于当月12日前形成正式材料一式两份,由两办信息科报省两办。

  二、加强社会安定稳定等方面情况报送

  社会安定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状落实情况,由市委政法委负责。安全生产情况由市安监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防汛抗灾情况由市水利局负责,森林防火情况由市林业局负责,市委农办要加强监督。信访情况由市信访局负责。上述各单位要明确责任,各负其责,及时了解掌握情况,遇到重大、紧急突发事件,应在2小时以内报两办值班室,并报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两办协调后及时上报省委、省政府。

  三、加强信息报送和值班管理工作

  要把信息报送作为一条政治纪律来执行,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注意协调配合,主动与两办沟通,形成工作默契。信息报送要实事求是,全面准确,喜忧兼报。要及时提供倾向性、苗头性、预警性信息,及时反映热点、难点问题以及经济和社会生活中出现的新情况,经常分析预测可能出现的紧急重大情况,提出有针对性的应对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要认真做好值班工作,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市委办行政科和政府办秘书二科要加强值班安排、组织和协调,严格规章制度,加强值班管理。值班人员要增强责任意识,接到情况要及时向领导报告,同时通知信息科,确保紧急重大情况传递畅通、处理准确,防止因迟报、漏报、瞒报造成重大损失和避免因此导致的责任事故。

  中共漳州市委办公室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3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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