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太原市妇女儿童权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太原市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委员会更名为太原市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协调组的通知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并政办机[2003]1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2003-01-10
施行日期:2003-01-10
发布部门: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正文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局、办,各直属公司,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的领导,按照全国妇联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协调组要求,市政府决定将“太原市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委员会”更名为“太原市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协调组”,并对组成人员进行调整充实。现将更名调整后的协调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张 璞(副市长)

  副组长:康树芬(市妇联主席)

  韩育兵(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史忠诚(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张金维(市公安局副局长)

  成 员:李 浓(市妇联副主席)

  罗宪隆(市政法委副书记)

  吴国荣(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曹改莲(市司法局副局长)

  周 强(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助理调研员)

  苏改英(市劳动局副局长)

  王永田(市农业局纪委书记)

  王治业(市文化局副局长)

  温跃春(市卫生局副局长)

  徐秀兰(市计生委副主任)

  张如洪(市工商局副局长)

  刘晋萍(团市委副书记)

  太原市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协调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太原市妇联维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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