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关于加快全市乡镇经济园区建设的意见

印发《关于加快全市乡镇经济园区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快全市农副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黄办[2003]2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2003-01-20
施行日期:2003-01-20
发布部门:中共黄山市委办公厅 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正文

各区县委,区县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关于加快全市乡镇经济园区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快全市农副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意见》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关于加快全市乡镇经济园区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快全市农副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意见》

  中共黄山市委办公厅  
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3年1月20日

关于加快全市乡镇经济园区建设的意见

  为加快县域经济发展步伐,促进乡镇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更好地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繁荣,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发展乡镇企业的意见》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乡镇企业局等六部门《关于加快我省乡镇工业园区建设的实施意见》,现就我市乡镇经济园区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高度重视乡镇经济园区建设

  乡镇企业布局由分散到逐步相对集中,从中小企业到大企业,由单个企业到企业群体,进而发展为各类经济园区,已成为发展的趋势。各类经济园区已成为农村经济的重要增长点,城镇化的重要支撑,扩大开发和招商引资的重要载体。

  我市乡镇现有各类经济园区29个(包括规划工业园区及专业市场),已形成一定规模的工业园区7个。园区总占地面积约20平方公里,企业500多户,职工15000多名。固定资产总额2.2亿元,营业收入超过6亿。但是,全市经济园区的总量占乡镇企业的比重还不到十分之一。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提高认识,进一步加强对经济园区建设工作的领导,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加快实施。各部门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完善服务机制,强化服务功能,提高服务效率。要按照市场经济原则建设经济园区,改善环境,吸引投资。通过加快经济园区建设,促进乡镇企业结构调整、体制创新和素质提高,促进县域经济发展、扩大对外开放。

  二、乡镇经济园区建设的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

  乡镇经济园区建设的目标是:争取到“十五”计划末,全市乡镇企业各类经济园区达到35个,其中年营业收入超亿元的经济园区2个,并争取进入省级经济园区的行列。园区经济总量占全市乡镇企业总量的20%.

  鉴于我市乡镇分散,经济园区的规模大小不一,为便于分层次管理,可划分三类:乡镇政府批准建立的称××工贸小区;县(区)人民政府批准建立的称××经济园区;市乡镇企业发展领导组批准建立的称××示范经济园区。

  加快乡镇经济园区建设要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一是因地制宜,科学规划。乡镇经济园区建设,要围绕小城镇建设总体目标,与地方经济发展规划相适应。经济园区的布局、选址要科学论证,符合当地实情,注重可行性,考虑长远性,选择区位优势明显、交通便利、基础设施配套、资源丰富、经济繁荣、企业较为集中的地方和集镇优先发展。要与土地利用、交通建设、环境保护等规划相衔接,坚持可持续发展和资源共享的原则。特别是22个全国、省、市综合改革试点镇及其它有条件的乡镇一定要把经济园区建设规划纳入小城镇规划,完善功能,规范运作。

  二是合理布局,有序发展。要根据经济园区和小城镇建设规划,围绕主导产业,已形成的经济园区和已自然成片的乡镇企业,进行合理布局与调整。已建成的老企业如有技改扩建项目可鼓励动员其迁入经济园区;新办企业原则上都要进入经济园区。要防止不切实际,盲目攀比铺摊子、扩规模和低水平重复建设。要严把项目进入关,国家产业政策禁止的、淘汰落后的和污染环境的项目一律不准进入园区。要大力发展培育具有地方特色的支柱产业。

  三是强化基础,完善功能。坚持把基础设施建设放在首位,切实提高基础设施配套水平。经济园区内的道路、供水、排水、通讯、供电、土地平整、环境卫生、污染治理等基础设施,要统筹规划、超前安排、逐步完善。新规划的经济园区基础设施必须高起点、高标准。引导鼓励各类投资主体以多种形式参与经济园区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的投资、建设、管理和经营,分享投资和经营利益,逐步建立起政府、集体、个人共同投资的多元投入机制。

  三、优化乡镇经济园区建设的政策环境

  乡镇企业经济园区建设,涉及方方面面,是一项综合性工程,各级各部门必须从加快发展、富民强市的高度,进一步优化环境,改善服务,积极支持,形成合力。

  1、在符合乡镇总体规划的前提下,允许集体经济组织利用小城镇规划区内已依法取得的符合综合利用总体规划的集体非农建设用地,以入股、联营、租赁等形式,在经济园区内兴办企业、参与经营性公益事业和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2、工业小区和专业市场建设用地要优先予以保证,除法律规定可以划拨方式供应土地外,应实行有偿使用。使用存量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50%返还小区或专业市场,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确保耕地占补平衡的前提下,经县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可用新增的土地优先解决乡镇企业建设急需,采取土地置换的方式使用土地,其它建设用地可以不占用年度建设用地计划指标。

  入区企业进行开发和建设时,征地管理费地方所得部分,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城市道路占用费,城市供水设施投资增容费等建设规费减半收取。小区内新办工业企业自投产之日起水资源费3年内减半征收,3年后按国家规定标准征收。

  3、经济园区内,不再审批新的农民建房用地。对经济园区内农民迁出重新建房,给予合理的安置与补偿。

  4、除国家有明确前置条件外,进区企业一律实行登记制,对需要前置审批的,推行“工商受理,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的并联审批制度。

  5、各经济园区应提供“一站式”服务,实行统一管理。

  6、择优扶持重点经济园区及园区内的龙头企业。小城镇建设资金等各有关资金都要兼顾经济园区建设,统筹安排;乡镇企业主管部门争取的项目、贴息贷款等,要优先支持园区内骨干企业;农业产业化扶持资金要优先支持园区内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7、经济园区内新办各类生产性企业,从投产之日起,享受国家新办企业的优惠政策。

  8、屯溪区乡镇经济园区建设在符合中心城区城市建设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按规定享受各项优惠政策。

  9、乡镇经济园区建设的绩效纳入全市乡镇企业年度综合考评。经济园区建设绩效优、上规模的,由市政府给予挂牌命名,表彰奖励。

  关于加快全市农副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意见

  为适应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需要,促进农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现就加快我市农副产品加工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农副产品加工业发展的重要意义

  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业,实现农业产业化经营,是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重要途径,对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实现农民增收,振兴山区经济具有重要现实意义。近些年来,我市农副产品加工业得到了较快发展,成为颇具潜力的增长点,尤其是茶叶、木竹、缫丝等一批骨干龙头加工企业的迅速发展壮大,有效发挥了重要的带动作用。但必须看到,我市农副产品加工业发展仍处在初级阶段,加工总量不足、精深程度不高问题突出,加工企业规模较小、创新能力不强、产品档次低、市场竞争力弱现象比较普遍,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和繁荣。各地务必牢固树立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业、发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就是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的观念,切实加强引导和政策扶持,推动农副产品加工业更快更好发展。

  二、加快农副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农副产品加工业发展要紧紧围绕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以实现农产品的多层次加工转化增值为方向,突出支柱产业和主导产品,依靠制度创新、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大力发展各种形式的精深加工业,全面提高我市农副产品加工能力、技术水平、产品档次和企业效益,推动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优化升级,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快速发展。

  (二)发展目标

  到2007年,农产品加工业产值达到乡镇企业产值总量的15%,骨干农产品加工企业达到年产值500万元以上工业企业的25%.

  三、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业的工作重点

  (一)做强茶产业。通过多方努力,使全市70万亩茶园亩效益由目前的400元提高到1000元,总收入由4.5亿元增加到10亿元。以30多家经营规模超千担的骨干企业为龙头,上联市场,下联农户,带动发展。鼓励企业增强名牌意识,加强黄山毛峰、太平猴魁、祁门红茶等品牌的原产地保护;在抓好名优茶创新、做强品牌的同时,加大产业化营销运作力度,积极拓展中低档茶市场。大力推广无公害茶、绿色食品茶和有机茶开发,确保茶叶产品农药残留、重金属和微生物指标符合国家标准和出口标准要求。突出以卫生、质量标准为主体的企业管理,做好绿色、有机、无公害等方面的标准认证。以品牌为纽带,包装做大做强若干较大规模的生产、加工、销售为一体的茶叶有限责任公司。

  (二)做长木竹业。特别要做好毛竹深度系列开发,大力发展竹胶板、竹地板、竹凉席、竹碳、竹工艺、竹笋罐头等加工业,不断拉长产业链。木竹加工的龙头企业要通过全面质量管理和基础管理,申办进出口自营权,拓展国内外两个市场,并以此带动包装、运输、初级加工等相关产业。

  (三)做大茧丝业。打破区域界限,延伸产业链,组建公司、基地、农户利益共同体。利用价格杠杆,把住蚕茧质量源头关。缫丝加工企业要淘汰落后装备及工艺,提高白厂丝质量,并逐渐向丝类产品的深度加工迈进。加快茧丝绸面料开发步伐,扩大蚕茧类坯绸,提高附加值。突出茧丝业企业产权结构的调整,逐步形成以黄山华盛集团为核心、多家缫丝企业参与的半紧密型集团。

  (四)做兴药材业。充分利用独特的自然气候资源,从种植中药材向深度加工、开发利用方向发展,积极促进黄山贡菊、银杏、山茱萸、厚朴、杜仲、垂盆草、板兰根、益母草等中药材的深度加工。

  (五)做新果蔬业。加快品种更新,重点支持发展果品的分级包装、贮藏保鲜、冷藏运输、精深加工和综合利用,重点发展和研制开发技术含量高的低温脱水蔬菜、冷冻或速冻菜、保鲜菜、蔬菜粉、净配菜、调末调理蔬菜、蔬菜汁及蔬菜罐头等系列产品。围绕市场需求,提升产品加工的质量档次,使黄山成为沪杭及周边城市的果蔬果汁、脱水菜、净配菜、干鲜果品基地。

  四、促进农副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措施

  (一)加快农副产品加工业吸引外资步伐。鼓励有一定资源地区的乡镇企业利用外商投资或周边资本扩张的资金进行改组改造,发展为外商投资配套的国内产业。

  (二)加强大宗农副产品基地建设。根据国际国内市场需求,结合我市农业资源分布和产业特点,加快茶叶、蚕桑、木竹、蔬菜、水果、水产品、畜产品及特色产品的基地建设,在投资、管理、科技方面进行整体规划。

  (三)实行贷款倾斜扶持。金融部门要按照农副产品加工业发展的要求合理调整贷款结构,适当增加贷款总量,扶持农副产品加工业。尤其是对农副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向农户收购农产品所需的流动资金,要优先照顾,尽力满足需要。对“A”级以上信誉龙头企业可采取授信贷款,无信誉等级的要促其逐步建立信誉等级。国家和省安排的扶贫开发、农业综合开发、农业基本建设等专项贷款应向龙头企业倾斜。有实力的龙头加工企业,要积极创造条件争取上市,多渠道筹措资金,解决投入不足问题。

  (四)落实支持政策。对农副产品加工企业特别是龙头企业,在用地、供电、税费、征收等方面落实各级规定的优惠政策。在资金上重点支持龙头企业,力争一批龙头企业进入省部级扶持范围,并确定一批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予以重点扶持。鼓励农副产品加工企业发展外向型经济,扩大出口创汇,积极帮助符合条件的骨干企业做好自营进出口权申报工作。

  (五)搞活流通经营。在加快农副产品批发交易市场建设的同时,大力发展农村经纪人队伍,鼓励农村经纪人利用自身技术、资金和销售优势,在大中城市开设固定门点、窗口,销售本地农副产品加工产品。发挥农村经济信息“进村入户”网络作用,积极开展网上订货和交易,拓展农副产品加工产品市场空间。

  (六)提高科技创新水平。加大对农副产品精深加工科研开发投入,鼓励科研院校与生产企业“联姻”合作,搞好农副产品精深加工工艺、技术的引进、消化、吸收,加速科研成果转化。鼓励和扶持企业加快技术改造,引进先进适用技术装备和工艺,全面提升企业科技创新水平和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产品的开发能力。实施品牌发展战略,扶持人造板、细木工板、消防梯、罐头食品、白厂丝、有机茶等名特优新产品扩大生产规模。重视企业人才引进和培训,鼓励大中专毕业生到农副产品加工企业工作;鼓励党政机关干部和企事业单位科技人员创办、领办农副产品加工企业。

  五、切实加强对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业的领导

  加快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业,事关我市农村经济的振兴。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把其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统一部署,抓紧不放。要进一步改进作风,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帮助解决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要善于抓典型、抓示范,用典型推动全局工作。各职能部门要互相支持,密切配合,主动服务。要将农副产品加工业发展情况纳入乡镇企业考核指标体系进行考核,效益显著的龙头加工企业和营销人员由市委、市政府予以表彰奖励,建立起有效的激励机制,促进农副产品加工业的大发展、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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