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建设局关于重新发布《深圳市深基坑设

深圳市建设局关于重新发布《深圳市深基坑设计与施工规定》等60件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深建法[2003]2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2003-01-24
施行日期:2003-01-24
发布部门:深圳市建设局

正文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织修订和重新发布市政府及各工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深府办[2001]98号)的要求,我局对2000年12月31日以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对需要继续执行的规范性文件作了必要的技术性修改。现决定将《深圳市深基坑设计与施工规定》等60件规范性文件重新发布。我局2000年12月31日以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本次未重新发布的,今后不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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