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停止执行宝安区龙岗区购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停止执行宝安区龙岗区购房入户政策问题的通知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深府[2003]74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2003-04-29
施行日期:2003-04-29
发布部门:深圳市人民政府

正文

  市政府于1995年10月颁布了《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发展的若干规定》(深府〔1995〕239号),决定在宝安、龙岗两区实施购房入户政策。购房入户政策实施以来,对活跃我市房地产市场,促进宝安、龙岗两区经济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产业结构的调整,我市原有的购房入户政策已不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为此,现就在宝安、龙岗两区停止执行购房入户政策问题通知如下:

  截止2003年4月30日,宝安、龙岗两区未取得房地产预售许可证的商品住宅,不再享受购房入户政策;2003年4月30日前,宝安、龙岗两区已取得房地产预售许可证的商品住宅,可按深府〔1995〕239号文予以办理入户手续。

  2003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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