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3年高考期间非典型肺炎防控

关于做好2003年高考期间非典型肺炎防控工作确保高考顺利进行的通告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2003-05-22
施行日期:2003-05-22
发布部门:辽阳市高考期间非典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正文

  在当前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以下简称非典)防治工作形势十分严峻的情况下,为深入扎实地做好高考期间非典防控工作,有效保证广大考生及考务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高考公正、公平、公开进行和考试秩序规范有序,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凡在外省市学习且在我市报名参加高考的考生务必于返回当日向所在社区和县(市)区招考办报告,由社区监控在家中隔离观察15日,并填写《高考考生及同住人员健康状况登记卡》(以下简称《登记卡》),经本地区非典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指定的防疫机构或医院排除非典并出具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考试;隔离观察不满15日的考生,按上述规定查验并出具健康证明后,可安排在隔离考场中考试。同住人员有从疫区返回的考生也要按上述规定执行。

  二、5月23日至6月9日,考生每天必须逐项填写《登记卡》并上交所在学校;在考前必须填写《考生遵守高考期间非典防治规定的保证书》(以下简称《保证书》),认真履行《保证书》和《考生须知》规定的义务。《保证书》由考生及其家长或监护人签字后交所在学校;外地返回的考生(含同住人员有从疫区返回的考生)填写的《登记卡》、《保证书》要交所在县(市)区招考办。考生未交《保证书》,不得参加考试。

  三、考试时考生必须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进行必需的健康检查,否则耽误考试责任由考生自负。所有考生每次进入考点时必须交验《医学检查卡》、《登记卡》,由检查人员签字盖章,考场监考人员检查验收;必须自备体温计并佩戴口罩,接受健康检查和体温测量。考生未持《检查卡》、《登记卡》不得参加考试。

  四、考生进入考场后要按要求摘下口罩,接受监考人员核对,核对无误后由考生自行决定是否戴口罩参加考试。在隔离考场的考生必须佩戴口罩参加考试。考试结束收完答卷后,考生必须立即离开考点,不得在走廊及操场上聚集逗留。考生要利用考点提供的流水、消毒洗手液洗手,毛巾需自备并不得交叉使用。

  五、考生应严格服从考务人员安排,遵守考场纪律,积极配合考务人员工作,遇有特殊情况必须立即向考务人员报告。考生不得虚填、漏填《登记卡》、《检查卡》和《保证书》,不得隐瞒有关情况,否则将严肃追究考生及其家长或监护人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或影响他人健康或影响考试工作的将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辽阳市高考期间非典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二00三年五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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