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3年全省整治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3年全省整治和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皖政[2003]30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2003-05-29
施行日期:2003-05-29
发布部门:安徽省人民政府

正文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大力整治和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对于做好当前和今后的各项工作,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 展,具有极端重要的意义。为了在去年集中整治取得初步成效的基础上更好地推进这项工作 ,省政府制定了《2003年全省整治和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方案》,现予印 发。省政府法制 办、省监察厅、省经贸委、省计委还将据此制订整治和改善法制环境、行政环境、市场环境 和信用环境的具体配套方案,请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抓紧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在明确长 期目标的基础上,确定阶段性整治任务,有计划、分阶段、创造性地予以落实,务求在短期 内取得明显成效。各地、各部门的实施情况请于12月底之前报省人民政府。

  安徽省人民政府
二○○三年五月二十九日

2003年全省整治和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方案

  继续整治和改善经济发展环境是省委常委会2003年工作要点,也是省政府十项重点工作之一。为了扎实有效地推进这项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目标要求

  进一步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整治和改善经济发展环境的实施意见》(皖发〔2002〕4号),既要在去年集中整治取得初步成效的基 础上继续推进,更要在工作思路、工作方法上有所创新,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重点整治和 改善法制环境、行政环境、市场环境和信用环境,通过脚踏实地的工作,力求在解决广大群 众及企业、投资者反映强烈的问题上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使全省经济发展环境得到进一步 改善。

  二、工作安排

  (一)切实加强法制环境建设

  (1)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增强群众的法治观念和公职人员依法办事能力,努力营 造全社会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氛围。近期结合非典防治,要特别注意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宣传工作。 此项工作由省司法厅 、省卫生厅牵头负责。

  (2)加快建立和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研究制订《安徽省行政执法责任制条例》,建立过错责任追究制。此项工作由省监察厅、省政府法制办牵头负责。

  (3)继续集中整治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皖发〔2002〕4号文件确定工商等 12个部门为整治重点,今年要加大整治力度,加强制度建设,全面强化管理,进一步提高队 伍的整体素质,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树立良好形象。此项工作由省 监察厅牵头负责。

  (4)积极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开展我省综合执法的课题研究,探索建立综合执 法体制和机制,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执法扰民和执法队伍膨胀等问题。继续在城市管 理领域,选择条件成熟的市、县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研究在其他行政管理领域推 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可行性和必要性。此项工作由省编办、省政府法制办牵头负责 .

  (5)抓紧研究制定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改善投资环境、加强政风建设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 、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今年重点是制发《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依法 行政的意见》,制订《安徽省企业负担监督管理条例》(草案)等 ,并按程序提请审议。此项工作由省政府法制办牵头负责。

  (二)切实加强行政环境建设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国务院决定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我省要坚决执行,并做好相 应项目的取消工作;省级设定的行政审批事项暂保留119项,其他项目一律取消。要加强对 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的后续监管,防止管理脱节。严把行政审批事项的依法设定关,凡新设 立的行政审批项目,都要提请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批准。未经论证和批准,擅自设立行政审 批事项或改变审批方式的一律无效,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此项工作由省监察厅、省政府 法制办牵头负责。

  (2)进一步简政放权。省政府各部门都要进一步下放权力,除国家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 以外,能下放的都要下放。目前一些由省审批和管理的项目可改由市、县自行审批管理,报 省备案;一些需经市审核报省审批的,可改由县直接报省审批,报市备案。此项工作由省政 府办公厅牵头负责。

  (3)全面实施企业设立等事项并联审批制度;进一步放宽民间资本的市场准入,凡是对外 资开放的领域应当首先对民间资本开放。在投融资、税收、土地使用和对外贸易等方面采取 切实措施,实现各市场主体的公平竞争。此项工作由省工商局、省计委牵头负责。

  (4)以规范、高效服务为目标,加强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完善和扩大各级政务服务中 心的行政审批范围,如年检、年审、核准、注册、许可等。所有审批项目,除特殊情况经批 准的以外,都要集中到政务服务中心办理。改进和完善“一站式”服务方式,杜绝“两头受 理”的现象,减少办事环节,提高现场办结率。此项工作由省政府办公厅牵头负责。

  (5)继续扩大政务公开。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实行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和限时办结制 ,按照方便群众、服务社会、便于操作的原则,采取设立政务公开栏、电子显示屏,利用新 闻媒体等灵活多样的形式,真实完整地公布政务公开的内容。积极推行听证制度、质询制度 ,进一步提高政府办事和决策的透明度。改进和完善政风评议方法,建立有效的政风评议工 作机制,深入推进政风评议工作。省政府各部门要在这方面做出表率。此项工作由省监察厅 牵头负责。

  (6)加强政务信息网建设,提升政府管理信息化水平,提高行政效能。本着“ 简便、透明、高效”的原则,把清理后保留、修订及新制定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审批项目 ,统一上网发布;开通省政府与各部门、各市的政务信息网,年内实现互联互通;要尽快推 行网上办公,简化办事程序,改进工作流程,提高办事效率。此项工作由省政府办公厅牵头 负责。

  (7)强化收支两条线管理,进一步治理“三乱”现象。

  围绕建设项目收费、物业管理收费、涉农收费、就业和再就业收费等热点问题,开展 专项整治;近期,要特别注意防止借防治非典之名乱收费。此项工作由省财政厅、省物价局 牵头负责。

  (8)严肃查处并公开曝光严重影响经济发展环境的违纪违法案件;继续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此项工作由省监察厅牵头负责。

  (三)切实加强市场环境建设

  (1)把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农资等违法行为作为整治工作的重中之重,开展专 项整治。近一段时期,要加强对防治非典的医药用品和食品等基本生活用品的市场监管,维 护正常的市场秩序,坚决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制假售假等不法行为。

  (2)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组织开展招投标市场、房地产市场、建 材市场、通信产品和服务市场等新的专项整治活动。

  (3)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加强对已开展的土地市场、建筑市场、集贸市场、旅游市场、文化市场、加油站等市场的专项整治,并作为经常性工作抓紧抓好。

  (4)标本兼治,坚持一手抓集中整治,一手抓制度建设,积极探索治本之策,努力从源头 治理,务求取得突破。

  上述工作在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 则,由各主管部门牵头负责,有关部门予以配合。

  (四)切实加强信用环境建设

  (1)广泛开展诚信教育。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大力开展诚信教育作为精神文明建设 和公民道德建设的一项重要工程,作为信用建设的重点来抓。近期要认真组织好“信用安徽 ”建设征文和理论研讨活动,努力在全社会营造“讲诚信光荣,不讲诚信可耻”的良好氛围 .

  (2)着力提升政府信用。各级政府要带头树立信用观念和信用意识,打造信用政府形象,不折不扣地兑现已经出台的各项政策和作出的各项承诺。积极推进信用法制建设,省政府近 期将出台《加强信用建设的若干意见》,制订《安徽省联合征信管理 条例》(草案)等,规范信用行为。

  (3)鼓励和支持合肥、芜湖等有条件的市开展信用建设试点,积极探索信用建设的实施途径。从今年起,着手建立个人联合征信体系和企业联合征信体系,逐步建立信用数据库和信 用咨询服务体系。对偷逃税款、拖欠债务、商业欺诈和假冒伪劣等不良行为实施失信惩戒,工商、税务、质检、海关和商业银行等部门、单位要实行信息联网,形成“一处失信、寸步 难行”的局面。

  上述工作由省计委会同有关部门牵头负责。

  三、组织领导

  整治和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工作要求紧迫,任务艰巨,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一把手 负总责,分管领导全力抓,实行严格的目标管理和工作责任制,分步推进,务求取得突破。 省政府法制办、省监察厅、省经贸委、省计委要会同有关部门抓紧制订下发加强法制环境、 行政环境、市场环境、信用环境建设的四个具体配套方案,并切实负起牵头责任,认真组织 落实,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协作,共同推进这项工作。各地要根据本方案和即 将出台的配套方案,结合实际,尽快制定相应的具体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整治和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的 督促检查。省政府将在适当时候组织督查组对四个环境建设情况开展专项督查。日常督办 工作由省政府政务督查和目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

  当前防治非典工作正在紧张进行,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抗击非典特殊时期优化经济发展 环境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正确处理好非典防治和经济工作的关系,一手抓防治非典 这件大事不放松,一手抓大力整治和改善经济发展环境不动摇。通过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 境,努力消除非典给我省带来的负面影响,促进招商引资等各项工作的开展,坚定不移地完 成我省今年的各项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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