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涉嫌犯罪单位被撤销、注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涉嫌犯罪单位被撤销、注销、吊销营业执照或者宣告破产的应如何进行追诉问题的批复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高检发释字[2002]4号
效力级别:司法解释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2002-07-09
施行日期:2002-07-15
发布部门: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

法规题注

(2002年7月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届检察委员会第一百一十一次会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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