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乡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乡镇企业管理局关于加快我区乡镇企业结构调整意见的通知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桂政办发[2002]128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2002-08-15
施行日期:2002-08-15
发布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正文

各市(地)、县人民政府(行署),区直各委、办、厅、局:

  自治区乡镇企业管理局《关于加快我区乡镇企业结构调整的意见》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二年八月十五日

关于加快我区乡镇企业结构调整的意见
  (自治区乡镇企业管理局 二00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为提高我区乡镇企业的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加快我区工业化、城镇化进程,进一步促进乡镇企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特就加快我区乡镇企业结构调整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乡镇企业结构调整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改革开放以来,我区乡镇企业迅猛发展,已经成为农村经济的主体力量和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乡镇企业的发展,不仅吸纳了农村富余劳动力、增加了农民收入,而且在改造传统农业、推进我区工业化和城镇化的进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我区乡镇企业在发展中,也面临着许多困难和问题,其中最突出的就是结构性矛盾日趋突出。如乡镇企业规模普遍偏小,技术设备落后,管理粗放,产品附加值低,缺乏市场竞争力;一些地方乡镇企业重复建设现象较为严重,产业集中度不高,布局分散;一些地方乡镇企业出现了低水平恶性竞争,市场秩序较乱;部分乡镇企业产权不清、机制弱化和退化等。这些结构性矛盾如不认真加以解决,不仅将影响乡镇企业的进一步发展,而且还会影响我区工业化、城镇化的进程,进而影响我区国民经济整体素质的提高。

  当前,经济全球化趋势迅速发展、科技进步突飞猛进。随着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和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乡镇企业的发展既有着良好的机遇,也面临严峻的挑战。各级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必须充分认识乡镇企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充分认识加快乡镇企业结构调整的重要性、紧迫性,统一思想,抓住机遇;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抓好乡镇企业结构调整,促进乡镇企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我区乡镇企业结构调整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我区乡镇企业结构调整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按照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十五届五中、六中全会和自治区第八次党代会精神,以市场为导向,以国家产业政策为指导,以改革开放为动力,以科技进步和体制创新为支撑,以加快农村工业化和城镇化为目标,以提高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巩固加强第一产业,优化提高第二产业,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努力实现我区乡镇企业振兴发展的新跨越。

  我区乡镇企业结构调整要坚持以下基本原则: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协调发展;与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可持续发展战略、发展小城镇战略以及西部大开发战略相结合,促进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同步提高;与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国有企业改革相结合,突出重点,有进有退;产品开发与市场开发相结合,满足多样化、多层次的需求;发挥优势,扬长避短,发展优势产业和特色经济;积极推进,量力而行,科学规划,循序渐进。

  "十五"期间,我区乡镇企业结构调整的目标任务是:在产业结构方面,要通过培育一批农副产品加工基地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积极培植发展农村商贸服务企业,利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推动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使优势产业和产品加快发展,对促进乡镇企业经济增长的作用进一步增强。在产品结构方面,要大力实施名牌战略,积极推进品牌经营,通过技术改造,使乡镇企业技术水平有较大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显著增强。在产权结构和组织结构方面,要基本完成乡村集体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乡镇企业中的骨干企业全面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积极组建一批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的企业集团,引进一批国内外知名企业或上市公司与乡镇企业嫁接建立分厂。在布局结构方面,要建成100个初具规模乡镇企业工业园区,提高聚集度,发挥聚集效应,使之成为落实自治区工业化、城镇化规划的重要载体。

  通过结构调整,努力实现乡镇企业发展的四个转移;产业结构向以第二产业为主导,带动第三产业发展,服务于第一产业的方向转移;工业结构向以优质、低耗、高效的行业和农副产品深加工为主的方向转移;产品结构向以名、优、特、新、出口创汇产品为主的方向转移;技术结构向以先进适用技术为主体、兼有多层技术体系方向转移。

  三、加快调整乡镇企业产业结构

  选择和培育好主导产业是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关键。我区乡镇企业产业结构调整要紧紧围绕推进我区工业化、城镇化目标,巩固加强第一产业,优化提高第二产业,加快发展第三产业。

  巩固加强第一产业。以农业产业化经营为方向,以特色和优势农产品系列化经营为突破口,建设一批农村特色产品基地和海淡水珍稀品种养殖基地,为市场提供新、特、优、鲜、活农副产品,不断满足市场需求。

  优化提高第二产业。把优化结构、合理布局、提高档次作为支农工业和农副产品加工企业产业结构调整的重点,把扩大规模、提高水平、节能降耗、减少污染作为资源型和资源加工型企业调整的方向。按照我区工业化的要求,积极发展有色金属、电力、汽车、食品、医药、高新技术等重点产业,利用高新技术改造机械、林产、建材、化工、日用品制造等传统工业。重点和优先发展优势农产品加工业,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着力培育一大批龙头企业(集团)。自治区每年选定一批重点龙头企业优先扶持,率先发展,各市(地)、县也要重点扶持一定数量的龙头企业。要以生产高质量的绿色食品为中心,积极采用生物技术和工程化食品技术,向方便营养、安全卫生、天然保健的方向开发新产品,不断提高产品的质量和档次。大力发展粮油加工、果蔬加工、畜禽水产品加工、功能食品和饮料工业。加快发展竹藤棕草制品及工艺品、皮革羽绒加工业、林产品加工业、制药工业等特色农副产品加工业。同时,巩固发展主导产业产品,矿产业要重点开发锌、铅等有色金属和滑石、重晶石、石膏等非金属矿的采选、加工,提高技术水平,形成精深加工产品为骨干的多档次、多样化的产品结构。建材工业要重点发展优质、高效、保温隔热、防火、防水、节能的新型建材和墙体材料,综合利用工业废渣,生产新型建筑材料。加快水泥、机电等企业重组步伐,开发新产品,用高新技术改造设备和工艺。自治区建立乡镇企业先进适用技术推广指导中心,引导科技人才和科技成果进入乡镇企业。

  加快发展第三产业。积极发展农副产品储藏、保鲜、运输等直接涉及第一产业的服务业。依托我区丰富的旅游资源,大力发展旅游业和饮食服务业。加快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通过村级经济组织和各类行业协会,为企业和农民开展信息咨询、市场开拓、筹资融资、贷款担保、技术支持、人才培训等服务。加快培育和扶持为农业服务的商贸服务企业。加快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各类工业品市场建设,对集散能力强、辐射面广、交易规模大、管理比较规范的批发市场予以扶持,提高物流设施和管理系统的现代化水平,完善市场功能。

  四、优化乡镇企业产权结构和组织结构

  产权结构调整是乡镇企业结构调整的关键。乡镇企业产权制度改革要坚持现代企业制度的改革方向,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因企施策,认真做好乡镇企业清产核资、资产评估、产权界定工作。对尚未改制的企业,要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我区乡村集体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桂政发[2001]38号)的要求,坚持"谁投资、谁所有,谁创造、谁受益"的原则,稳步、有序地组织实施改制工作,明确产权归属,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政企分开"的有关规定,使乡镇政府与企业彻底脱钩。对已改制的企业要引导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引入年薪制和股份期权等新的经营管理机制,协调好企业所有者和经营管理者的关系,充分调动企业经营管理者的积极性,使企业效益和经营管理者的利益都得到同步增长。自治区成立乡镇企业产权交易中心,以指导、协调和规范乡镇企业产权制度改革。

  完善组织结构是促进乡镇企业结构调整的保障;要把改革与整顿、加强管理结合起来,健全和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大力发展个体私营企业等非公有制经济,继续鼓励和引导个体私营企业通过招股扩股,组建成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企业。鼓励个体私营乡镇企业参与国有、集体企业的产权制度改革,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企业。集体企业经过股份制、股份合作制改造后,向股权多元化和经营层、技术层持大股的方向发展,通过优化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和企业利益机制、经营机制,逐步向现代企业制度迈进。强化乡镇企业生产经营的有效运行,对一些负债重、但产品有市场而无资金运作的企业,以及其它一些在生产经营上存在较大困难的企业,要引导和协助其剥离不良资产,用剥离后的良好优质资产进行租赁、拍卖或资产联合重组等,提高乡镇企业的运行质量。

  五、大力调整乡镇企业布局结构

  乡镇企业布局结构调整,是推进我区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重要内容。要把发展乡镇企业与小城镇建设结合起来,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引导乡镇企业集中连片发展,使乡镇企业与小城镇互为依托,相互促进,共同发展。要按照我区工业化、城镇化的规划,围绕城镇群和城镇带发展,建设和完善乡镇企业工业园区。新建企业原则上要在乡镇企业工业园区和小城镇兴办,同时要引导有条件的老企业向乡镇企业工业园区集中,鼓励偏远地区和贫困山区的能人异地进园区、进城镇办企业。

  要与城镇群、城镇带发展相配套,在自治区城镇化建设重点镇建设乡镇企业工业园区。在南北钦防沿海城市群,重点建设12个乡镇企业工业园区,侧重发展医药、食品、化工产业,充分利用本地、周边和海洋资源优势,大力发展海洋产业和优势农产品加工业,以及为城市群服务的交通运输、物流配送、信息服务、房地产、咨询与中介等第三产业,在以梧州市、玉林市、贵港市为中心的桂东南城镇群,要依托南宁至广州高速公路和南梧二级公路,重点建设26个乡镇企业工业园区,主动接受粤;港、澳的经济辐射和产业转移,利用东部沿海发达地区的资金、技术、人才和市场信息优势,重点发展机械、食品、医药、林产、建材,玩具、饲料、农副产品深加工,建设开放型工业加工区。在桂北城镇群,重点建设17个乡镇企业工业园区,围绕旅游产业加快发展旅游食品、旅游工艺品,大力发展优势农副产品深加工,在桂中城镇群,重点建设13个乡镇企业工业园区,重点发展汽车、机械零配件生产和有色金属、冶金、化工、建材等工业,大力培育以新材料为重点的高新技术产业;在以河池市、宜州市为轴心的黔桂走廊城镇带,重点建设10个乡镇企业工业园区,着重发展有色金属冶炼、食品工业,大力发展旅游、商贸、饮食服务等第三产业;在以百色市、平果县为轴心的右江走廊城镇带,重点建设6个乡镇企业工业园区,重点发展农副产品加工和铝业加工配套的产品,引进东部沿海发达地区的资金、人才、技术,发展出口加工业;在以贺州市、钟山县、富川瑶族自治县为轴心的桂东北城镇带,要依托桂梧高速公路,加强与广东的联系和合作,重点建设10个乡镇企业工业园区,发展林业、化工、冶金、建材、食品及农副产品加工;在以凭祥市、崇左县、宁明县为轴心的桂西南城镇带,重点建设6个乡镇企业工业园区,进一步培育优势产业和支柱产业,发展商贸、旅游等第三产业。

  六、采取积极有效的政策措施加快乡镇企业结构调整

  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积极扶持、合理规划、分类指导、依法管理"的乡镇企业发展方针,同时要根据新形势的要求,制定适合本地实际的具体扶持政策,积极创造乡镇企业结构调整的良好政策环境。

  各级财政要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从2002年起,自治区财政每年安排一定资金作为乡镇企业发展资金。各级财政要逐步增加财政贴息资金、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资金,结合"两化"重点扶持乡镇企业技术改造、农副产品加工、新产品开发、工业园区建设、招商引资和乡镇企业教育培训等;要认真研究并利用国家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产业、环保产业、技术改造和基础设施建设的财政政策,推进乡镇企业结构调整工作。

  实施税收、土地使用优惠政策。《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贯彻实施国务院西部大开发政策措施若干规定的通知》(桂政发[2001]100号)和自治区加快工业化、城镇化建设的各项税收和土地使用优惠政策等,凡符合条件的乡镇企业原则上均可享受。

  改善投融资体制。要多渠道筹措资金,增加对乡镇企业的投入。自治区、市(地)两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和建立的高科技风险投资担保基金,要对乡镇企业予以扶持。积极争取金融机构资金加大对乡镇企业的投入。支持重点企业和优势企业上市和发行债券募集资金。

  放宽市场准入,全面扩大对内对外开放。除国家法律法规明确禁止和限制的领域外,乡镇企业都可以进入。结合我区国有工业经济战略性调整,鼓励支持区内外乡镇企业进入国有企业退出的竞争性领域。

  培养、引进和用好人才,为乡镇企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要采取各种激励措施,创造有利于人才发挥作用和脱颖而出的社会氛围和政策环境。加快培养一支具有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适应国内国际竞争的企业家队伍,造就一支具有较高技术素质和良好职业道德的技术队伍。建立和完善机制健全、运行规范、服务周到、指导监督有力的人才市场体系,促进入才流动。以项目为载体,多渠道、多形式引进国内外人才。

  七、加强对乡镇企业结构调整工作的领导

  乡镇企业结构调整是一项系统工程,也是今后二个时期乡镇企业工作的中心任务。各地要从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高度认识乡镇企业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真正把加快乡镇企业结构调整,促进乡镇企业健康发展当作加快我区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实现富民兴桂新跨越的一个战略重点,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大工作力度,尤其是县乡两级更要下大力气来抓,要把抓好乡镇企业发展的工作实绩列入对县、乡人民政府的综合考核范围。各级人民政府要转变职能,做好宏观调控和;服务工作,使企业按市场规律运作,真正成为独立法人和市场竞争主体。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认真搞好服务,提高工作效率。要切实简化办事程序和手续,减轻乡镇企业负担,严格按收费目录执法执收,对加重乡镇企业负担的行为,要按有关法规追究责任人及主要领导的责任;要加大对乡镇企业宣传的力度,营造有利于乡镇企业发展的舆论氛围,努力改善乡镇企业的发展环境。乡镇企业主管部门,尤其是县、乡镇的乡镇企业管理机构,要切实担负起组织、协调和指导乡镇企业结构调整的责任,认真做好各项工作。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做好乡镇企业结构调整的工作计划,尤其是编制好乡镇工业园区的发展规划,注意总结新经验,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扎实稳妥地推进此项工作。

新法速递

1分钟,获得律师专业解答

在线问律师

当前25,324位律师在线 , 99%用户的选择

法律快车 > 法律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乡镇企业管理局关于加快我区乡镇企业结构调整意见的通知
首页 立即咨询 (99.9%用户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