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全国第五届推广普通话宣传周佛山市

关于印发全国第五届推广普通话宣传周佛山市活动方案的通知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佛府办[2002]135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2002-08-27
施行日期:2002-08-27
发布部门:佛山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正文

各市(区)人民政府、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市直有关单位:

  佛山市作为全国第五届推广普通话宣传周的重点城市,大力推广普通话,对于把佛山建设成广东省第三大城市,向全国推介佛山,提高佛山人民的精神文明和文化素质,有重要意义。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全国第五届推广普通话宣传周佛山市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出现的问题请及时向全国第五届推广普通话宣传周佛山市组委会办公室反映(联系人:袁唤建,联系电话:3205002)。

  二○○二年八月二十七日

全国第五届推广普通话宣传周佛山市活动方案

  2002年9月15日至21日,是全国第五届推广普通话宣传活动周。今年,国家语委将全国推普周重点城市定在佛山市,意义重大。为将推普周开展得更富成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佛山市全体公民的语言规范意识和推普参与意识,促进推广普通话和语言文字规范化向纵深发展。

  二、组织机构

  成立佛山市第五届推普周组委会,由佛山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成员和有关单位组成。

  组 长:李玉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麦炎祥(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徐东涛(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杨晓勤(市教育局副局长)

  成 员:张伟才(市人事局副局长)

      廖之春(市文化局副局长)

      王剑飞(市广播电视局副局长)

      杨远望(佛山军分区政治部副主任)

      徐东海(市语言艺术研究会会长)

  办公室主任:袁唤建(市教育局)

  办公室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市人事局、文化局、广电局、佛山军分区、市语言艺术研究会等单位派员组成。

  三、活动要求

  (一)第五届推普周活动的主题是:宣传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大力推广普通话,促进语言文字规范化,迎接党的十六大召开。

  推普周活动以宣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为中心,结合佛山本地特点,积极探索宣传新方式,扩大宣传范围,加大宣传力度,逐步提高《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社会认知度。

  佛山市作为全国宣传推广普通话和语言文字规范化的重点城市,要举办丰富多彩的系列活动。各市、区可结合实际召开座谈会、研讨会,举办群众广泛参与的征文活动、文艺演出、知识竞赛、基本功比赛、街头宣传咨询等活动,组织专家学者和语言文字工作者撰写文章。宣传、教育、人事、文化、广电等部门,可结合各自特点,开展相关活动,共同营造推广普通话、促进语言文字规范化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加强对推普周活动的领导和协调。各级政府及教育、人事、文化、广电和语言文字等部门要重视并认真组织推普周活动。宣传部门要把推普周活动列入宣传计划,发挥宣传的导向作用;教育系统的各级各类学校,要把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与推普周活动有机结合起来,重点开展好校内宣传活动并组织师生参与社会宣传活动,发挥学校阵地的基础作用;广电部门除做好新闻报道外,还应制作、播出各种相关的专题节目,发挥新闻媒体的示范作用;人事部门要鼓励公务员积极参与推广普通话宣传活动,发挥党政机关的表率作用;驻禅部队要在广大官兵中大力宣传推广普通话,对地方推普工作发挥促进作用。

  要把推普周活动的组织工作落到实处。各级语言文字工作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推普周活动,要在征求宣传、教育、文化、广电等部门和主要公共服务行业意见的基础上,制订推普周活动方案,报请当地人民政府综合部门或推普领导小组批准或统一协调。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为推普周活动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经费保证。

  (三)推普周活动要与经常性工作结合起来。开展推普周活动的目的在于通过宣传教育,促进推广普通话工作扎扎实实开展下去。要继续贯彻“大力推行、积极普及、逐步提高”的工作方针,建立起以中心城镇为重点,以党政机关为表率、以新闻媒体为榜样,以公共服务行业为窗口,带动全社会推广普及普通话、促进语言文字规范化的工作格局。要结合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十五”计划和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具体措施,逐步使普通话成为校园语言、公务用语、宣传用语和社会服务的规范用语。

  (四)各市、区,各单位可继续使用第四届推普周的宣传提纲和宣传口号(具体内容见附件二)。

  (五)各市、区语委(教育局、办),各高校要在9月6日前将本市、区,本单位开展第五届推普周活动方案报佛山市语委办公室(电子邮箱:jbg@fsjy.net,传真电话:3331325)。

  四、活动内容

  (一)大张旗鼓宣传推广普通话

  推普周期间,《佛山日报》发表署名文章就推广普通话工作进行论述。佛山日报、佛山电台、佛山电视台采访李玉光副市长,播出专题节目。各市、区举办多种形式的街头群众性宣传咨询活动。9月15日上午,在佛山市祖庙路影剧院路段设立全市中心宣传点,省市领导出席宣传点的宣传咨询活动。推普周期间在全市主要街道、公交车等布置宣传环境。佛山日报、佛山晚报、佛山电台、佛山电视台要对全市推普周的宣传活动作重点报道。

  (二)举办南方八省(区)中小学“课本剧”邀请赛

  为发展优质教育,优化中小学语文学习环境,提高中小学生普通话水平和语言艺术表达能力,在第二届佛山市中小学“课本剧”大赛获得良好效果的基础上,学习交流方言区学校推广普通话的经验做法,进一步增强方言区学校推广普通话的效果,特举办南方八省(区)中小学“课本剧”邀请赛。邀请海南省、福建省、湖南省、江西省、广西壮族自治区、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广东省佛山市中小学生代表队参加本次大赛。邀请国家语委领导,广东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语委领导,佛山市领导,省内兄弟市语委办领导,国家、省、市新闻记者出席观看。邀请赛定于9月15日下午在佛山影剧院举行。

  (三)举办“语言魅力”名家艺术表演欣赏会

  利用推普周的契机,与佛山语言文字工作有机结合,集文学创作、推广普通话、语言艺术鉴赏为一体,爱我佛山,建设佛山,宣传佛山,进一步提高佛山人精神文明的品位。邀请国家著名语言艺术表演家和佛山市语言艺术研究会会员同台表演,邀请国家语委领导,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语委领导,省兄弟市语委办领导,佛山市领导、市语委全体成员出席观看。表演欣赏会定于9月15日晚在佛山金马剧院演出。

  (四)举行佛山市语言文字工作表彰大会暨佛山市少儿语言艺术团专场演出

  佛山市语言文字工作在省语委的指导下,在市各级政府的努力下,在各行各业的配合下,坚持推广普通话、推行社会用字规范化,取得了一定成效,特此举行佛山市语言文字工作表彰大会暨佛山市少儿语言艺术团“接班人之歌”专场演出。佛山市领导、市语委全体成员出席大会。表彰会定于9月20日下午在佛山影剧院举行。

  (五)举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知识竞赛活动

  组织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事业单位、学校、部队深入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开展学法知识竞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学法知识竞赛题通过信息网络和书面两种渠道进行。网络渠道由佛山政府网、教育网、金科网、教科网、禅通视讯网、电信网六大网站推出,书面渠道由社区组织中学生发送到市区住户。竞赛题目9月10日发出,9月17日回收,9月20日在市表彰会同时公布获奖结果并颁奖。

  佛山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二○○二年七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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