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上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上海市外商投资企业劳动人事管理条例》的决定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2002-09-24
施行日期:2002-09-24
发布部门:上海市人大常委会

正文

  上海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了上海市人民政府提请废止《上海市外商投资企业劳动人事管理条例》的议案,决定废止《上海市外商投资企业劳动人事管理条例》。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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