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本市区县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本市区县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时间和代表名额的决定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2002-09-24
施行日期:2002-09-24
发布部门:上海市人大常委会

正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本市区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应在2003年3月底以前进行换届选举,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对本市区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换届选举时间和代表名额作如下决定:

  一、本市区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换届选举应在2003年3月完成,并在代表选出后的两个月内召开新一届区县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二、本市各区县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

  浦东新区   450名

  黄浦区    270名

  卢湾区    198名

  徐汇区    296名

  长宁区    244名

  静安区    198名

  普陀区    288名

  闸北区    262名

  虹口区    284名

  杨浦区    334名

  宝山区    288名

  闵行区    265名

  嘉定区    228名

  金山区    230名

  松江区    230名

  青浦区    222名

  南汇区    260名

  奉贤区    224名

  崇明县    262名

  共计     503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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