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本市法规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本市法规中有关期间规定的解释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公告第33号
效力级别:地方性法规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2002-09-26
施行日期:2002-09-26
发布部门: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法规题注

(2002年9月26日经厦门市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六次会议通过)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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