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地税局,市局各分局、稽查局:
现将省财政厅、省地税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外汇管理部门委托贷款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的通知的通知》(川财税[2000]25号)转发你们,请依照执行。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子系统推行情况数据管理系统”运行的通知
基本信息
正文
各区(市)县地税局,市局各分局、稽查局:
现将省财政厅、省地税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外汇管理部门委托贷款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的通知的通知》(川财税[2000]25号)转发你们,请依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