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政府办公厅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省人事厅关于完善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成办发[2002]138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2002-10-30
施行日期:2002-10-30
发布部门: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正文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现将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省人事厅关于完善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川办发[2002]10号)转发给你们,请参保的试点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二○○二年十月三十日

新法速递

1分钟,获得律师专业解答

在线问律师

当前29,200位律师在线 , 99%用户的选择

法律快车 > 法律法规 >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省人事厅关于完善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首页 立即咨询 (99.9%用户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