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集贸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集贸市场加油站和食品药品以及以氰化钠为重点的危险化学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桂政办发[2002]36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2002-03-15
施行日期:2002-03-15
发布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正文

新法速递

1分钟,获得律师专业解答

在线问律师

当前4,048位律师在线 , 99%用户的选择

法律快车 > 法律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集贸市场加油站和食品药品以及以氰化钠为重点的危险化学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首页 立即咨询 (99.9%用户的选择)